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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天风证券天勤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次开放期公告

2016-10-17 06:41:14
天风证券天勤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4年10月15日成立,根据《天风证券天勤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天风证券天勤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自成立或开放期结束之日起每12个月定期开放一次,开放期为每满12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如遇春节等长假,管理人可对开放日进行调整,具体时间以管理人公告为准),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或延长开放期”。 管理人于2016年9月21号以公告形式公布了第二次开放期时间安排:“现管理人决定于2016年10月14日开放本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2016年10月17日开放劣后级份额的赎回,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提前结束或者延长开放期。“ 管理人现根据开放期产品情况,延长本集合计划开放期至2016年10月18日,劣后级届时可进行份额赎回,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开放期。 本集合计划目前持有停牌股市值约5000万元,管理人将根据《天风证券天勤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估值方法指引》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该估值方法存在不能完全反应股票公允价值的风险。 受停牌股及其他不可变现资产影响,本集合计划存在现金无法兑付导致的流动性风险。若无足额现金支付赎回款,则按日期顺序确认赎回申请,日期相同则按照等比例原则确认,不能支付部分则确认赎回失败,待资产变现后再次开放赎回。 投资者可阅读《天风证券天勤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天风证券天勤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知晓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也不构成本集合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