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川证监机构[2012]51号),依法发行瑞智精选-国金睿进精选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托管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安全保管集合计划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管理人投资行为,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推广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如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阅读《瑞智精选-国金睿进精选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瑞智精选-国金睿进精选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瑞智精选-国金睿进精选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说明书”)。
4、本公司可根据推广期间的具体情况对推广事宜做适当调整。
二、本集合计划概况
1、名称:瑞智精选-国金睿进精选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代码:DB1125
3、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管理期限:5年,可展期。
5、集合计划每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
6、最低参与金额:单个客户首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最低金额(含参与费)为人民币101万元,超过最低参与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7、发行规模: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募集规模最高不超过10亿份,存续期规模上限为10亿份。本集合计划参与人数不超过200人。
8、封闭期、开放期:
封闭期:封闭期为自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满6个月,封闭期内不办理退出业务。
开放期:参与开放日为集合计划成立后的每月15日(T日)(如果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需在T-10个工作日至T-1个工作日内提出参与预约申请。退出开放日为集合计划封闭期满后的每月15日(T日)(如果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需在T-10个工作日至T-1个工作日内提出退出预约申请。
9、集合计划费用:
参与费:1%;
退出费:0%;
管理费:1.6%/年;
托管费:0.1%/年;
业绩报酬:对集合计划单位累计净值超过1.00元以上、创新高部分按一定比例计提业绩报酬。
三、推广期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期为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22日,本集合计划成立时间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在本集合计划的各推广机构参与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可拨打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60935621)或至各推广网点咨询参与事宜。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由各推广机构约定。
四、推广对象
本集合计划属混合型产品,属于高风险收益品种。适合追求资产稳健增值、同时具有相匹配的风险承受能力且法律法规允许的合格投资者。
五、推广机构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为: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105室
咨询电话:021-60935621
呼叫热线:95310
传真:021-60935645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呼叫热线:95568
公司网址:http://www.cmbc.com.cn/
六、本集合计划的验资与成立
(一)成立条件和时间
1、集合计划的参与资金总额不低于3千万元人民币且其委托人的人数为2人(含)以上,并经管理人聘请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合计划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的当日,管理人宣布本集合计划成立。
2、集合计划设立完成前,委托人的参与资金只能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专门账户或募集专户,不得动用。
(二)设立失败
集合计划推广期结束,在集合计划规模低于人民币3千万元或委托人的人数少于2人条件下,集合计划设立失败,管理人承担集合计划的全部推广费用,并将已认购资金及同期利息在推广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集合计划委托人。
七、本集合计划推广的当事人
(一)管理人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通信地址:上海市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105室
联系电话:021-60935621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二)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公司网址:http://www.cmbc.com.cn/
(三)推广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通信地址:上海市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1层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