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商智远量化多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约定,“本集合计划的封闭期为成立后6个月,但管理人公告的临时开放期除外”;“本集合计划开放日为封闭期结束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及封闭期结束当月后每3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开放日可以办理参与、退出手续;管理人可公告临时开放期,委托人可在临时开放期参与、退出集合计划,具体开放期设置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2016年11月11日开放办理招商智远量化多空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退出业务。
本次临时开放期的设置,不影响本集合计划《合同》中已约定的开放期安排。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