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昆仑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5年5月13日成立。根据《长江证券昆仑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长江证券昆仑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经本集合计划管理人计算并由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决定以2016年11月14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向本集合计划优先级和中间级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份集合计划优先级和中间级份额分别享有同等分配权。优先级共分配10,957,438.36元,中间级共分配1,054,849.32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优先级和中间级份额持有人。
三、收益分配时间
(一)分红登记日、除权除息日:2016年11月16日
(二)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11月18日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采用现金红利方式。其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11月18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五、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登录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长网网站www.95579.com或拨打客服热线95579查询本集合计划详细信息。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网站财经资讯由第三方供应商提供。长江证券力求但不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相关内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长江证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