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财金桂四季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湘财金桂四季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湘财金桂四季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将于近期开放参与、退出。现将有关开放期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时间
本集合计划本次开放参与、退出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2日、5日、6日、7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9:00-15:00。
二、注意事项
1、开放期内本集合计划的份额参与、退出价格为申请当日的集合计划的份额净值。
2、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最低参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3、委托人部分退出本集合计划份额时,如该笔退出完成后其在该推广机构剩余的集合计划份额低于1,000份,管理人有权自动将该委托人在该推广机构的全部份额退出给该委托人。
4、本集合计划对存续期参与设置级差费率,具体参与费率如下:
参与金额(M) 参与费率
M<50万 0.6%
50万≤M<200万 0.4%
200万≤M<500万 0.2%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在计划存续期内,退出费率随委托人持有期增加而递减,具体退出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退出费率
持有期<3个月 0.4%
3个月≤持有期<1年 0.1%
1年≤持有期<2年 0.05%
2年≤持有期 全免
5、本集合计划设有管理人业绩报酬提成条款:
在委托人有份额退出或集合计划展期及终止时,若持有期实际年化收益率R≤6%,则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若持有期实际年化收益率R>6%,则管理人对超出6%的部分按照20%的比例提取作为业绩报酬。具体计算方法请见《湘财金桂四季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6、管理人将于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在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xcsc.com公布本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三、温馨提示
1、经中登确认退出申请成功的,退出款项于T+3个交易日从集合计划托管专户划出,如遇交易所非交易日将相应顺延。
2、建议投资者安排好参与、退出时间,避免因持有期不满3个月导致退出费率差异的情形。
如有疑问,请咨询湘财证券客服:
400-888-1551 (免费)
021-3878-4525 (直线)
特此公告。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风险提示:湘财证券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参与、退出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计划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