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商证券质押宝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中关于“自有资金的退出”的约定:“若集合计划风险级份额的占比高于10%(不含),则管理人有权将高于10%(不含)以上部分自有资金份额进行退出。”
根据2016年12月4日招商证券质押宝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估值表显示:自有资金份额为37,143,186.52份,本集合计划总份额为38,004,364.61份,自有资金份额占比为97.73%。
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所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将于2016年12月14日进行部分退出。
本次退出后,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占本集合计划总份额将符合合同约定。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