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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信衍财富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关于第四个封闭期收益分配的公告

2016-12-07 06:41:47
根据《中信证券信衍财富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公告》约定,本封闭期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000300.SH),期初观察日为2016年5月11日,期初参考价为标的指数在期初观察日的收盘价(即3082.81),“障碍价格”为“期初参考价×120%”(即3699.37)。 观察期内所有交易日的标的指数收盘价均不高于“障碍价格”且期末参考价高于期初参考价,那么年化收益计算公式为“最大值(4%,标的涨幅表现)”,本封闭期的期末观察日为2016年12月7日,期末参考价为标的指数在期末观察日的收盘价(即3475.75),“标的涨幅表现”为期末参考价/期初参考价-1=12.75%,因此年化收益参考值=最大值(4%,12.75%)=12.75%。 据此,当第四个封闭期末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大于1时,A类委托人年化收益参考值为12.75%;当本封闭期的期末观察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小于1时,则不再以上述公式计算客户年化收益和份额净值。A、B类份额的份额净值均为“集合计划资产净值/(A类总份额数 + B类总份额数)”。 如遇特殊情况,按合同约定处理,原合同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