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合计划A1和A2份额将于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开放,根据《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委托人可以在2016年12月15日和12月16日仅退出,2016年12月19至12月21日只能办理参与,不可退出。其中,A1份额的参与币种为人民币,A2份额的参与币种为美元现汇,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A1、A2份额的合计金额最低需达到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超过最低参与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现将该理财产品第二个收益期的参考年化收益率公布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参与币种 首次参与
金额 业绩基准
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1 865227 人民币 参与合计金额最低需达到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3%/年+期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涨跌幅
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A2 865228 美元现汇 2.3%/年
注1:委托人以美元现汇参与份额的金额以参与当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并与人民币参与份额的金额相加后确定是否达到最低时首次参与金额要求。
注2:“期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涨跌幅”以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注3:业绩基准并不是管理人向客户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本集合计划将主要投资于境内企业在海外市场(包括香港市场)上发行的美元债券,可满足境内高净值客户配置境外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需求。具体投资范围、比例及成立条件详见《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有意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可以在推广期内前往推广机构各销售网点办理参与手续,也可通过推广机构网上交易平台参与。投资者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请仔细阅读《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并按照推广机构的具体安排办理。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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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icbc.com.cn 95588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www.ebscn-am.com 95525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