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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证券浦稳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首个开放期及第二个封闭期安排公告

2016-12-09 17:41:03
中信证券浦稳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6年6月21日成立,根据《中信证券浦稳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本集合计划原则上每半年开放一次,成立后首个开放日为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满第六个月,该月10日。如当日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集合计划的首个开放日为2016年12月12日,拟于当日开放申购、赎回,委托人于此期间可以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业务;若委托人未在此期间提交退出申请,则默认为继续参与。 在集合计划人数达到上限时,管理人将自次日起拒绝接受初次参与申请,但继续接受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追加参与申请,并对当日已提交的初次参与申请,管理人将采取当日参与金额较大者优先的原则处理,并及时向委托人披露。 本集合计划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日后满六个月,该月10日。如当日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封闭期内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增加开放期,具体开放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委托人在开放期可以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业务。 其他事项详见《中信证券浦稳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中信证券浦稳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