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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优先级份额(A1、A2)2016年12月15日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2016-12-13 06:40:55
根据《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及《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说明书”)的规定,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由管理人根据本计划投资运作情况自行安排份额折算,折算对象为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优先级份额(A1、A2)。在折算基准日终,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折算基准日参考净值进行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本次光大汇利美元债分级1号(QDII)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优先级份额(A1:865227、A2:865228)的份额折算基准日是:2016年12月15日。 二、折算对象 本集合计划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优先级份额(A1、A2)份额。 三、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终,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折算基准日参考净值进行份额折算,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0美元或等值的人民币净值,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A1份额(人民币)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的A1份额单位份额净值/(1.0000*折算基准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A2份额(美元)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的A2份额单位份额净值/1.0000 经折算后的A1(A2)份额数=折算前的A1(A2)份额数×A1(A2)折算比例 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九位,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集合计划财产。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份额折算对优先级份额(A1、A2)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四、其他说明 1、若本计划委托人申请退出其持有全部份额,管理人将对其所持有的本金及份额折算收益作全部退出处理; 2、若某笔退出导致该委托人持有的各级别合并份额小于2万份,管理人对该余额部分作强制退出处理; 3、若本计划委托人申请退出其持有的部分份额,且剩余持有的各级别合并份额大于(等于)2万份,管理人将仅对其申请退出份额的本金部分作退出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