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天风证券天勤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根据《天风证券天勤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天风证券天勤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由本公司计算并经计划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向本计划份额持有人进行2016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本计划A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每10份派发红利约0.3446元,红利金额总计9,879,974.47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方式
1、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16日
2、除息日:2016年12月16日
3、红利发放日:2016年12月2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A级份额持有人。
四、提示
1、本计划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委托人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每位委托人的收益分配实际金额以中登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