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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金选精质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红实施公告

2016-12-21 06:40:28
一、重要提示 根据《东兴金选精质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东兴金选精质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东兴金选精质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算,并经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集合计划拟对权益登记日所有持有优先型份额的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现将分配方案预公告如下: 二、稳健子份额的收益分配方案 1、份额名称:精质4号份额3 (BE0143) 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20日 除息日、红利发放日:2016年12月21日。 收益分配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精质4号份额3(BE0143)的所有委托人。 收益分配方案:本次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对BE0143全部份额自2016年11月10日(含)至2016年12月20日(含)期间(共计41天)的收益进行100%分配,每份份额分配【0.0057】元。 2、份额名称:精质4号份额5(BE0145) 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20日 除息日、红利发放日:2016年12月21日。 收益分配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精质4号份额5(BE0145)的所有委托人。 收益分配方案:本次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对BE0143全部份额自2016年12月6日(含)至2016年12月20日(含)期间(共计15天)的收益进行100%分配,每份份额分配【0.0021】元。 3、份额名称:精质4号份额6 (BE0146) 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20日 除息日、红利发放日:2016年12月21日。 收益分配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精质4号份额6(BE0146)的所有委托人。 收益分配方案:本次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对BE0143全部份额自2016年12月9日(含)至2016年12月20日(含)期间(共计12天)的收益进行100%分配,每份份额分配【0.0017】元。 三、本集合计划电子对账单 本集合计划采用电子邮件、管理人网站披露或客户端自助查询等方式提供产品净值、委托人份额及委托明细等对账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了解产品情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