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集信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成立于2014年03月17日,产品代码:861012。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契约规定,经计划管理人计算并由本计划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决定进行第十一次分红。现将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为:本计划拟向持有人按每10份份额派发红利0.10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26日。
2、现金红利划款日:2016年12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计划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6年12月28日自本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五、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参与的计划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退出的计划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计划转托管、转换、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六、咨询办法
1、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
2、光大证券集合理财客户服务中心热线:95525(免长途话费)
3、光大证券营业部的相关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