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鲲鹏鼎成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5年11月5日正式成立,管理期限18个月。根据《广州证券鲲鹏鼎成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约定,存续期内集合计划委托人少于2人时,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
本集合计划A级份额的开放期为2016年12月21日、22日,B级份额的开放期为2016年12月22日、23日。截至2016年12月23日,委托人持有份额已经全部确认退出,经管理人研究决定,于2016年12月23日终止本集合计划。
本集合计划终止后,管理人依据合同约定处理本集合计划的清算事宜。
特此函告。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