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兴金选稳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东兴金选稳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东兴金选稳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算,并经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集合计划对权益登记日所有持有进取型份额的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在进行收益分配的同时,管理人对进取型份额计提业绩报酬,现将分配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1、每10份进取型份额派发红利【0.186】元。
2、根据合同的约定,管理人将于本次分红时对进取型份额计提业绩报酬,并将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
二、收益分配时间
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23日
除息日、红利发放日:2016年12月2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进取型份额的所有委托人。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
五、相关费用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投资者可登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www.dxzq.net)或拨打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或到各推广机构营业网点咨询相关事宜。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