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兴金选精质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东兴金选精质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东兴金选精质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算,并经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复核,本集合计划拟对权益登记日所有持有进取份额的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现将分配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预案
每10份进取型份额派发红利【1.606】元。管理人可以根据本集合计划运作情况调整收益分配方案,最终收益分配方案以收益分红实施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26日
除息日、红利发放日:2016年12月27日
管理人可以根据本集合计划运作情况调整上述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等日期。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集合计划进取份额的所有委托人。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
五、相关费用的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提示
投资者可登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www.dxzq.net)或拨打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或到各推广机构营业网点咨询相关事宜。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