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国联国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6年2月23日成立,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集合计划决定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
根据《国联国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国联国富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分红由本计划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计划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截止2016年12月20日(不含)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对本计划全体委托人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1、本次分红运作时间从2016年2月23日(含)到2016年12月20日(不含),共运作301天,分红具体金额见分红公告。
2、根据本计划《管理合同》和《说明书》的约定,此次收益分配之日管理人将不提取业绩报酬。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26日
2、除息日、分红公告日:2016年12月27日
3、红利到帐日:2016年12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全体委托人。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计划收益分配采用现金红利,每位委托人获得的分红收益金额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约定,将现金分红划入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公告网址:
管理人网站:www.glsc.com.cn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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