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国联国富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6年4月20日成立。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计划决定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
根据《国联国富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国联国富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分红由本计划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算并经本计划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截止2016年12月21日(不含)的可分配收益4,275,794.98元为基准,对本计划全体委托人进行第一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
向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全体委托人每份集合计划派发现金红利0.0436元,此次实际收益分配的金额为4,275,794.98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16年12月26日
2、除息日、分红公告日:2016年12月27日
3、红利到账日:2016年12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全体委托人。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计划收益分配采用现金红利,每位委托人获得的现金红利金额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委托人选择的分配方式进行处理,将现金分红划入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咨询服务:
委托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事宜
1、客服热线:95570
2、管理人网站:www.glsc.com.cn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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