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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汇智之凤翔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7年开放期安排的公告

2016-12-28 06:42:25
根据《招商汇智之凤翔1号集合资产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规定:“封闭期结束后下一自然月及其后每个自然月的20日开放,若20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顺延至20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放期办理参与、退出。” 现将招商汇智之凤翔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2017年开放期安排公告如下: 本集合计划2017年开放日为:2017年1月20日、2017年2月20日、2017年3月20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22日、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20日、2017年8月21日、2017年9月20日、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2月20日。 以上开放日列表为方便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而编制,仅供参考。若将来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上海交易所临时休市安排、深圳交易所临时休市安排、境外交易所临时休市安排、本集合计划合同等需要暂停参与、退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对上述开放日列表另行调整。 本集合计划后续存续期内,管理人将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本集合计划的开放期安排,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参与、退出前,应认真阅读《招商汇智之凤翔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商汇智之凤翔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招商汇智之凤翔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