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天添利现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2年12月17日成立。根据《宏源证券天添利现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和《宏源证券天添利现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现决定对宏源证券天添利现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第十六次分红。经本集合计划管理人计算并由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复核,现将收益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分红权益期间(2016年9月27日-2016年12月26日),本集合计划已实现收益(扣除管理费、托管费和解约分红金额后)为22,475,046.55元,扣除管理人业绩报酬后,现向本次分红权益期间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所有投资者分配13,085,065.31元。
具体分红事宜说明如下:
一、本集合计划于2016年12月26日计算后,确定产品季度年化收益率为1.575%,因产品本期投资了除银行同业存款以外的货币基金等其他品种,按合同规定的计算方式,将使得委托人同等数量的份额在不同时段获得的收益略有不同,因此客户自行以此收益率算得的收益与实际收到的略有不同。
二、本集合计划本次收益分配时间如下:
分红权益期:2016年9月27日-2016年12月26日
分红公告日:2016年12月28日
红利再投份额登记日:2016年12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12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分红权益期间持有本计划份额的所有投资者(分红前已解约的投资者除外)。
四、收益分配方式
红利再投资或现金分红。未做选择的投资者系统默认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委托人可以修改分红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分红资金按本产品份额面值1元转换为委托人相应的份额;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委托人将在证券资金账户中收到现金红利。
五、咨询办法
1、登录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或www.hysec.com,进入“资产管理”栏;
2、申万宏源证券集合理财客户服务中心热线:4008-000-562
3、咨询本公司营业部的相关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