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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添多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6年12月27日自有资金退出公告

2016-12-28 17:40:17
一、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东兴添多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管理人自有资金退出本集合计划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登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dxzq.net)或拨打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或到各推广机构营业网点咨询相关事宜。 二、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原则 本计划管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1、进取型份额,每个交易日可参与或退出,但每次参与份额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并须始终保证稳健型份额和进取型份额的比例不超过9:1。 2、当稳健型份额和进取型份额之比超过9:1时,暂停进取型份额退出集合计划,直至稳健型份额和进取型份额之比不超过9:1。 3、进取型份额退出金额=进取型份额退出当日份额净值×退出份额 4、退出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于本集合计划。 5、因本集合计划规模变动等客观因素导致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被动超限的,管理人应当在超限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将部分自有资金参与份额退出,以符合法规要求,按此要求退出的份额不受份额持有期的限制。 三、本次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安排 为符合监管要求,管理人于2016年12月27日申请退出进取型份额26,533,985.25份。退出后稳健型份额和进取型份额的比例不超过9:1。 四、本集合计划电子对账单 本集合计划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电子对账单,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收到电子对账单,享受我司提供的各项服务,请投资者确认开户时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如有遗漏,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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