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海证券浩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
经与托管人协商,我司作为管理人拟变更《江海证券浩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相关条款。
一、本次合同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合同的变更主要围绕本集合计划的托管费率进行了修改,将托管费率由0.01%/年变更为无,具体条款详见《江海证券浩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合同》。
二、退出方案的安排
按照《江海证券浩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委托人应在通告指定的日期内按指定的形式回复意见。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应在通告指定的日期内提出退出本集合计划的申请;委托人未在指定日期内回复意见或未在指定的日期内提出退出本集合计划申请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合同变更。变更事项自通告指定的日期届满的次工作日开始生效,对合同各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您不同意本次合同变更,您可以选择在2016年12月29日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我司将于2016年12月30日对书面明确答复不同意合同变更的委托人做强制退出处理。
三、托管人对本次合同变更的许可
托管人已经同意本次合同变更。
四、合同变更的公告
我司在管理人网站(www.jhzq.com.cn)上公告本次合同变更的详细内容,请委托人关注。
五、合同变更的效力
《关于江海证券浩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公告》、《江海证券浩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合同》及变更后的计划说明书构成变更后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次合同变更的生效日为2016年12月30日。
合同变更后,委托人、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六、委托人对本次合同变更的意见
如您不同意本次合同变更并不能在2016年12月29日办理退出手续的,请填写下表后传真至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传真电话0451-82302760)同时致电0451-82307908或0451-82307499与相关工作人员确认。投资者如有疑问,请致电客服热线咨询:400-666-2288。
江海证券浩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征询意见函
委托人
联系电话
持有份额
认购方式
本委托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本次合同变更 委托人盖章(签字)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受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