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稳新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6年1月15日成立,根据《中信证券稳新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本集合计划原则上每年开放一次,封闭期内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增加开放期,具体开放安排以管理人公告为准。委托人在开放期可以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业务。
本集合计划的首个开放期安排如下:
1、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8日开放赎回,委托人于此期间可以办理本集合计划的退出业务;若委托人未在此期间提交退出申请,则默认为继续参与。
2、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3日开放申购,委托人于此期间可以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业务。
3、当集合计划人数达到上限时,管理人将自次日起拒绝参与申请,并对当日已提交的参与申请,管理人将采取当日参与金额较大优先的原则处理,并及时向委托人披露。
其他事项详见《中信证券稳新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中信证券稳新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