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所管理的联讯证券尊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联讯证券尊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联讯证券尊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经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17年1月19日的可分配收益(已实现的收益)为基准,向全体委托人进行第二次收益分配,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参与投资者每10份分配0.030元。如因份额净值变动等客观原因,管理人有权根据除权日本计划份额净值情况适当调整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比例,以满足本计划法律文本的收益分配规定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默认方式
1、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1月19日
2、分配登记日:2017年1月19日
3、除息日:2017年1月19日
4、收益分配发放日:2017年1月20日
5、本次收益分配方式默认为现金分配。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联讯证券尊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体委托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委托人的收益分配款将于2017年1月20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根据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和《合同》的约定,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计划分配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我公司在本次收益分配时,对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的份额计提业绩报酬,并将业绩报酬从收益分配资金中扣除。
五、注意事项
1、分配登记日以后(含分配登记日)申请参与的集合计划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而分配登记日申请退出的集合计划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
2、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变更手续。
未尽事宜请参阅联讯证券尊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及说明书。如有疑问可拨打免费热线95564或登陆公司网站www.lxsec.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