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合同变更于2015年12月2日正式生效。依据变更后的《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产品合同条款,本计划根据不同运作周期分为不同份额,现将下个月北斗星2号X4份额运作周期开放安排公告如下:
1、开放及收益期安排
产品名称产品
代码首次
参与金额开放参与、退出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期
北斗星2号X4份额8631045万2017年2月7日4.40%/年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21日
(运作天数为14日)
2017年2月21日4.40%/年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3月7日
(运作天数为14日)
(注:该份额收益率以产品到期实际到账为准)
2、本份额现仅在光证资管直销渠道销售,委托人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可办理份额申购、赎回事宜。首次参与本集合计划最低金额为5万元,超过最低参与金额的部分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本份额新增额度上限为5000万,如达到销售上限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开放期,并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公告。
3、若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未退出,则自该运作周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类份额对应本金及收益(当期收益转为计划份额)自动参与下一运作周期。如份额持有人选择退出,赎回份额对应本金及收益将于收益期到期日T+1日内划出。
4、每个开放日,参与或退出价格按“确定价”原则确定,即各类份额开放期参与价格以每份额面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当日的参与、退出申请可以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投资者欲了解本计划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阳光北斗星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投资者可登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bscn-am.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95525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