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信证券太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日信证券太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决定对于2016年11月8日参与认购的太极1号A(三个月)产品、2016年8月8日参与认购的太极1号B(六个月)产品、2016年2月15日参与认购的太极1号D(十二个月)产品的客户进行分红。经计划管理人计算并由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复核,截止2017年2月8日,本计划可供分配的收益情况如下:
一、2016年11月8日参与认购的太极1号A(三个月)类产品的客户,可供分配的收益总额为:229,632.00元,合计每10份份额派发红利0.1210元。实际年化收益率约为4.80%。
二、2016年8月8日参与认购的太极1号B(六个月)类产品的客户,可供分配的收益总额为:29,238.36元,合计每10份份额派发红利0.2924元。实际年化收益率约为5.80%。
三、2016年2月15日参与认购的太极1号D(十二个月)产品的客户,可供分配的收益总额为:925,472.49元,合计每10份份额派发红利0.7573。实际年化收益率约为7.70%。
四、红利发放日为2017年2月10日。
特此公告。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