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7年3月31日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LOF)基金主代码161821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13日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80,322,828.12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13-01-18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银华50A银华50C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1821161822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479,052,741.52份1,270,086.60份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投资策略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最优复制法,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成基础,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构成组合,并根据本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赎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特性、交易惯例等情况,进行取整和优化,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为了实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投标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债券资产,又将其中的80%投资于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中票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中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杨文辉王永民联系电话(010)58163000010-66594896电子邮箱yhjj@yhfund.com.cnfcid@bankof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95566传真(010)58163027(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yhfund.com.cn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6年2015年2014年银华50A银华50C银华50A银华50C银华50A银华50C本期已实现收益34,798,566.35382,112.7733,540,459.33843,540.294,846,061.09492,807.84本期利润8,452,918.75187,345.8558,981,361.772,251,002.415,550,908.111,561,198.96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770.03520.12140.19510.02930.0734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45%2.94%10.76%17.40%2.79%7.07%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51%1.27%11.40%11.18%7.97%7.58%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利润87,129,909.31215,542.3551,761,928.201,330,424.4319,487,676.12140,813.55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8190.16970.10910.10060.03970.0347期末基金资产净值579,739,290.821,521,358.71565,901,769.3015,640,313.42524,900,246.424,316,458.16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101.1981.1921.1831.0701.0643.1.3 累计期末指标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1.00%19.80%19.20%18.30%7.00%6.40%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净值表现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50A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2.02%0.14%-1.60%0.12%-0.42%0.02%过去六个月-0.58%0.11%0.33%0.09%-0.91%0.02%过去一年1.51%0.10%1.68%0.08%-0.17%0.02%过去三年22.10%0.12%18.54%0.08%3.56%0.04%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1.00%0.12%18.26%0.08%2.74%0.04% 银华50C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2.12%0.15%-1.60%0.12%-0.52%0.03%过去六个月-0.66%0.11%0.33%0.09%-0.99%0.02%过去一年1.27%0.10%1.68%0.08%-0.41%0.02%过去三年21.13%0.13%18.54%0.08%2.59%0.05%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9.80%0.12%18.26%0.08%1.54%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中证中票50债券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注:本基金过去三年均未进行利润分配。管理人报告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70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生态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葛鹤军先生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0月8日-8年博士学位。2008年至2011年就职于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11年1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2014年10月8日至2016年4月25日兼任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30/7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0月8日起兼任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5年4月24日起兼任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6日起兼任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6月17日起兼任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5日起兼任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2月5日起兼任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钟睿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11月10日-6年硕士学位;曾就职于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福建三明金科稀土有限公司,2015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管理三部信用研究员,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职务。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行制度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集中交易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报备流程。对照2011年8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金管理人使用恒生O3.2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4.3.2.1整体执行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4.3.2.2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6年,经济基本面以及货币环境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债券市场的波动性很大。一季度,全球市场动荡加剧,美元指数整体偏弱,美联储加息预期延后,人民币汇率的压力有所缓解。国内市场流动性较为宽裕,配置需求旺盛,信用债收益率明显下行,信用利差不断压缩。二季度,市场在4月份出现了显著调整,主要是地产投资增速显著提升加之信用风险冲击,债券收益率大幅走高。后续随着地产投资增速回落以及英国脱欧公投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市场情绪得以恢复,债券收益率不断走低,中长期久期品种表现突出。下半年市场波动性仍然较大,三季度市场流动性整体宽裕,债券收益率不断下行,信用利差以及期限利差不断压缩。四季度情况有所变化,全球通胀预期升温,美元不断上行,美国国债收益率显著提高。国内方面,地产及基建投资带动经济阶段性好转,加之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工业品价格大幅上行。央行保持稳健货币政策的内涵有所变化,债券市场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基本体现了所跟踪指数的风险收益特征。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210元,本报告期A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8%;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C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198元,本报告期C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8%。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20%之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之内。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7年,债券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多,债券市场的波动性值得关注。首先,通胀的影响需要关注,油价在2017年抬升的概率较大;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工业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可能不断向下游传导。其次,资金面的不确定性有所加大,在PPI和CPI不断走高的背景下,稳健货币政策的内涵有所变化,资金价格的波动性会有所增加。经济总需求能否企稳仍需看投资能否发力。从全年看,地产投资在高基数的背景下难以继续保持较强的增速;基建投资受制于财政约束,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但显著拉升经济水平仍有难度。制造业投资增速能否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成为影响经济走势的重要力量,一方面,较低的基数水平以及近两年快速发展的消费升级均对制造业投资有积极影响,中下游行业产能周期的调整可能接近尾声,产能周期的力量也有助于带动制造业投资;另一方面,总量需求的显著抬升仍未有扩张迹象,制造业投资增速能否在全年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在跟踪指数风险特征的情况下保证组合的流动性,同时控制组合的信用风险。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运作情况,未进行利润分配。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托管人报告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计报告本基金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本期末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5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584,951.432,334,631.51结算备付金798,221.5310,224,392.37存出保证金26,205.7913,265.27交易性金融资产529,367,000.00691,602,400.00其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529,367,000.00691,602,400.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4,900,179.25-应收证券清算款825.00-应收利息6,629,650.9912,663,701.73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119.9911,524.39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25.0025.00资产总计582,307,178.98716,849,940.27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5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32,999,835.00应付证券清算款-1,016,666.04应付赎回款10,751.1850,626.50应付管理人报酬147,747.45146,886.21应付托管费49,249.1548,962.09应付销售服务费403.833,841.68应付交易费用9,642.684,080.71应交税费598,719.00598,719.00应付利息-8,239.86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230,016.16430,000.46负债合计1,046,529.45135,307,857.55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480,322,828.12487,835,203.30未分配利润100,937,821.4193,706,879.42所有者权益合计581,260,649.53581,542,082.7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82,307,178.98716,849,940.27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银华中票50指数债券(LOF)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210元,银华中票50指数债券(LOF)C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198元;基金份额总额480,322,828.12份,其中银华中票50指数债券(LOF)A类基金份额总额479,052,741.52份,银华中票50指数债券(LOF)C类基金份额总1,270,086.60份。 利润表会计主体: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一、收入14,277,009.5370,853,486.281.利息收入34,620,925.1742,204,113.0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16,120.53174,471.32债券利息收入34,266,058.7242,029,641.74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38,745.92-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6,193,189.751,747,397.80其中:股票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6,193,189.751,747,397.8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540,414.5226,848,364.56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3,309.1353,610.86减:二、费用5,636,744.939,621,122.101.管理人报酬1,762,286.221,683,730.482.托管费587,428.84561,243.463.销售服务费19,487.1838,153.144.交易费用9,265.3410,030.965.利息支出2,564,853.856,628,712.34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2,564,853.856,628,712.346.其他费用693,423.50699,251.72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640,264.6061,232,364.18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640,264.6061,232,364.18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87,835,203.3093,706,879.42581,542,082.72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8,640,264.608,640,264.60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7,512,375.18-1,409,322.61-8,921,697.79其中:1.基金申购款14,334,591.902,982,772.3817,317,364.282.基金赎回款-21,846,967.08-4,392,094.99-26,239,062.07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80,322,828.12100,937,821.41581,260,649.53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94,701,173.4834,515,531.10529,216,704.58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61,232,364.1861,232,364.1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6,865,970.18-2,041,015.86-8,906,986.04其中:1.基金申购款150,055,639.1514,807,379.95164,863,019.102.基金赎回款-156,921,609.33-16,848,395.81-173,770,005.14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87,835,203.3093,706,879.42581,542,082.7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凌宇翔______ ____龚飒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报表附注基金基本情况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358号《关于核准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2月7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3日生效。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首次募集规模为2,664,234,839.87份A类基金份额,724,290,232.00份C类基金份额,合计3,388,525,071.8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回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其中中证中票50债券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中票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税项7.4.6.1营业税、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7.4.6.2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7.4.6.3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子公司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子公司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子公司注1: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注2:2016年8月9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股票交易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西南证券88,549,572.60100.00%-- 债券回购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回购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回购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西南证券1,867,500,000.0019.97%5,171,400,000.0028.07%东北证券--1,152,100,000.006.25% 权证交易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关联方报酬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762,286.221,683,730.48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32,088.5747,218.89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3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587,428.84561,243.46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1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销售服务费单位:人民币元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银华50A银华50C合计中国银行-2,184.142,184.1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1,046.5811,046.58合计-13,230.7213,230.72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银华50A银华50C合计中国银行-2,751.082,751.08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456.0414,456.04合计-17,207.1217,207.12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H=E×0.30%/当年天数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注: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银行584,951.4339,498.192,334,631.5147,562.25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7.4.10.1 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付证券清算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529,367,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人民币691,602,4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无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的金额(2015年度:人民币10,920,450.00元),无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的金额(2015年度:无)。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2015年度:无)。7.4.10.2承诺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7.4.10.3其他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7.4.10.4财务报表的批准本财务报表已于2017年3月23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投资组合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2固定收益投资529,367,000.0090.91其中:债券529,367,000.0090.91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4,900,179.257.71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383,172.960.247其他各项资产6,656,826.771.148合计582,307,178.98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9,898,000.005.14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其中:政策性金融债--4企业债券10,397,000.001.79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489,072,000.0084.14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529,367,000.0091.0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0157501815杭城建MTN002500,00050,065,000.008.61210156006215芜湖建投MTN001400,00039,932,000.006.87310136001813乌城投MTN001400,00033,376,000.005.74410146201514鄂西圈MTN001300,00031,737,000.005.46510147500414鲁水务MTN001300,00031,386,000.005.4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26,205.792应收证券清算款825.00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6,629,650.995应收申购款119.996其他应收款25.00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6,656,826.77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有尾差。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银华50A3801,260,665.11469,957,730.7898.10%9,095,010.741.90%银华50C10112,575.110.000.00%1,270,086.60100.00%合计481998,592.16469,957,730.7897.84%10,365,097.342.16%注:对于分级基金,下属分级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银华50A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1朱海平142,600.0026.13%2胡葛芳66,547.0012.19%3朱永莹58,483.0010.72%4张小菊45,500.008.34%5李树林37,500.006.87%6朱永聪30,400.005.57%7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如意5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6,100.004.78%8王容南24,000.004.40%9魏良浩21,300.003.90%10王滋生17,000.003.12%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项目银华50A银华50C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13日)基金份额总额2,664,234,839.87724,290,232.00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474,616,655.7713,218,547.53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0,942,331.653,392,260.25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6,506,245.9015,340,721.18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79,052,741.521,270,086.60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重大事件揭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9月3日发布公告,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福春先生、常忠先生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珠林先生、钱龙海先生、李福春先生、吴坚先生、郑秉文先生、刘星先生、邢冬梅女士、封和平先生、王立新先生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吴坚先生为新任董事,邢冬梅女士、封和平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常忠先生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2016年12月,郭德秋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的审计机构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80,000.00元。该审计机构已为本基金连续提供了4年的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撤销1个交易单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撤销1个交易单元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3、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16,000,000.0019.4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19,000,000.009.82%--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41,000,000.0012.20%--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7,000,000.002.3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2,000,000.005.4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87,000,000.008.4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42,200,000.001.52%--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8,549,572.60100.00%1,867,500,000.0019.9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14,000,000.008.7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38,000,000.0012.1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