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三年内每满六个月的赎回开放日日终,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对永益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三年的运作周期到期日前,基金管理人将对永益B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永益A的基金份额折算
(一)永益A的折算基准日为2017年5月22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永益A份额。
(三)折算频率
定期折算,自分级运作期起届满日对永益A进行份额折算。
(四)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永益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永益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1)赎回开放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大于或等于“元乘以T日永益A的份额余额加上T日全部永益A应计收益之和”的情况下,永益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永益A的折算比例=
永益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永益A的份额数×永益A的折算比例
其中,为永益A当期分级运作期内的前个赎回开放日次日(如无,则为当期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至T日的运作天数;
R为在永益A为分级运作期起始日或上一次赎回开放日设定的永益A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M为运作当年的实际天数,即指分级运作期起始日或永益A上一次申购开放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
在本基金首个分级运作期之后的每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至该分级运作期第1个赎回开放日之前的期间内,为该分级运作期起始日前1日永益A的份额净值;其余期间等于1.00元。
(2)赎回开放日永益A无法获得本期全部约定收益时,永益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永益A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永益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永益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永益A的份额数×永益A的折算比例
永益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永益A在赎回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将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由此计算得到的永益A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
(五)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2017年5月22日为永益A第六个份额折算基准日与赎回开放日,该日仅开放永益A的赎回业务,赎回开放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对永益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2017年5月23日起(含该日)永益A暂停办理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赎回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于2017年5月24日公布此次开放赎回结果及份额折算结果。敬请投资人注意。
二、永益B的基金份额折算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对永益B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永益B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即2017年5月22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永益B份额。
(三)折算频率
定期折算,自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对永益B进行份额折算。
(四)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永益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永益B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永益B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永益B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每份永益B的基金资产净值/1.000
永益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永益B份额的数×永益B的折算比例
永益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计算的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五)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2017年5月22日为永益B第一个份额折算基准日,运作期到期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对永益B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基金管理人将于2017年5月24日公布此次开放期基金份额折算结果。敬请投资人注意。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783333。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2、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续存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终止:
(一)永益B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为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在过渡期届满日低于200人;
(三)基金资产净值在过渡期届满日低于5000万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