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6-10 11:41:36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华财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7年6月12日起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等销售业务,并参加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日添利货币型基金A/B 002077/002078

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66802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8888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967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801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 686868/686869

二、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7年6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通华财富网上交易申购(含定投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通华财富活动为准。各基金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费率优惠时间或规则如有变更,均以通华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通华财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在通华财富开放申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参与通华财富上述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以通华财富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费率优惠期限

以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 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95156

公司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