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7月11日起,调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自2017年7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由50万元(含)调整为100万元(含)。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再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时不受上述单笔最低金额限制。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