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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2017-07-10 08:49:04

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7月11日起,调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自2017年7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由50万元(含)调整为100万元(含)。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再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时不受上述单笔最低金额限制。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