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基金主代码000900交易代码000900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2月2日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01,241,064.72份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综合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严格控制风险,在为投资人提供投资金额安全保证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投资策略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本策略(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CPPI策略以数量化的分析模型为基础,主要通过动态地监控和调整基金在固定收益资产与风险资产上的投资比例,确保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水平不超过基金可承担的损失限额(又称安全垫),以实现确保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目标。而主动承担股票投资风险,通过选择市场时机和精选个股进行投资,还可为基金实现资本增值。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1.5。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积极配置的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齐岩方琦联系电话010-687796880755-22160168电子邮箱qiyan@ncfund.com.cnFANGQI275@ping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95511-3传真010-687795280755-82080387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ncfund.com.cn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期已实现收益14,690,545.58本期利润23,554,080.6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336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3.29%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441期末基金资产净值747,360,082.29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66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0.85%0.08%0.31%0.00%0.54%0.08%过去三个月1.72%0.07%0.93%0.00%0.79%0.07%过去六个月3.29%0.07%1.86%0.00%1.43%0.07%过去一年5.65%0.07%3.74%0.00%1.91%0.07%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31.15%0.52%10.75%0.00%20.40%0.52%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1.5。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14年12月2日至2017年6月30日)注:本基金于2014年1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2004年12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为重庆市,是我国西部首家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着四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即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阿鑫二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华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新华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赵楠本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05-25-5经济学博士,5年证券从业经验。2012年7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宏观研究、策略研究、信用评级,历任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2、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一时间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利率震荡上行明显,长端10年国债反弹近50bp至3.57%,10年国开反弹逾50bp至4.2%,短端也大幅上行90bp,期限利差维持在较低水平,收益率曲线平坦上移。信用债市场上,长久期低评级信用债收益率反弹较高等级较为明显,信用利差扩大。报告期内,固定收益投资方面,综合考虑目前行情所处的阶段、投资标的性价比以及本产品的保本性质,仍以中短久期高等级为主,以获得确定性的持有期收益。权益投资方面,基本遵循CPPI保本策略,在控制风险回撤的前提下确定权益仓位上限,以低估值、具有安全边际、业绩稳定增长的蓝筹和白马股为底仓,同时积极寻找能够持续稳定成长的价值股,并关注被市场错杀股票的投资机会持有等待价值回归。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6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9%,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1.86%。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下半年,首先要明确我们目前所处的经济环境:国际上,我们处于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从底部相继震荡上行的阶段,高度和持续的时间不确定,但方向是明确的;国内经济表现出一定的韧性,2017年经济前高后低态势不变,但是由于本轮地产周期持续的时间和节奏不同以往,地产调控下销售下行对经济拖累的幅度和节奏可能也会有所不同;对外贸易向上趋势尚未改变。具体而言,预计实际经济增速与上半年基本持平,CPI逐季略有抬升,PPI逐月回落。货币政策和流动性方面,环比二季度改善。今年以来央行在公开市场一直保持中性做法,根据资金波动或投放或回笼,二季度启动金融去杠杆后,从相关金融数据来看去杠杆取得一定成效,相关人士也表态未来一段时间要从去杠杆转向稳杠杆。供需方面,上半年利率上行导致部分发行人推迟发行债券,三季度供给较多,但当前需求弹性较弱。估值角度看,债券资产、股票资产整体都处于中性,都有结构性机会。其中债券票面利率已经具有一定的配置价值,但趋势机会尚不明显。此外,其他影响因素方面,海外市场不确定性、抑制金融泡沫背景下监管层与被监管层的博弈等都会对市场方向、节奏产生一定影响,关注微观经济主体的资产负债表修复情况、尚处于低位的农产品、原油价格情况。仍然维持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结构性机会的判断。固定收益方面,考虑到产品的存续期限,资产配置暂时仍以短久期、高等级、高流动性为主,获取确定的持有期收益,并积极等待寻找利率阶段性交易机会。权益资产方面,我们认为经历多年的调整,行业之间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分化,无系统性机会情况下也可以酌情筛选标的。目前该产品已经积累了一定安全垫,回撤容忍度增强,我们会根据行情适当调整权益仓位,配置方向上仍结合标的盈利稳定性、估值合理性、市场预期差等进行配置。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一、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投资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人员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估值工作小组职责:①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②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③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④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运作保障部负责人是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在基金会计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二、基金会计的职责分工基金会计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基金会计和公司投资管理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会计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基金会计职责:①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② 每日证券估值;③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④ 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⑤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⑥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⑦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基金会计认为必要,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三、投资管理部的职责分工①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讯;②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④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四、交易部的职责分工① 对基金会计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② 通知基金会计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五、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①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②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③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④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格的风险;⑤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⑥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期内,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2017年8月28日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6.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产:--银行存款13,090,815.4115,813,603.10结算备付金80,466.85111,654.43存出保证金53,610.4167,479.14交易性金融资产718,364,930.37660,523,596.39其中:股票投资72,994,987.2747,238,403.69基金投资--债券投资645,369,943.10613,285,192.7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000,125.0042,000,503.00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7,199,159.666,125,454.53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748,789,107.70724,642,290.5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758,788.61156,863.91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244,307.07245,309.98应付托管费61,076.7761,327.51应付销售服务费61,076.7761,327.51应付交易费用75,667.3251,460.02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228,108.87260,000.00负债合计1,429,025.41836,288.93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569,962,567.59569,962,567.59未分配利润177,397,514.70153,843,434.07所有者权益合计747,360,082.29723,806,001.66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48,789,107.70724,642,290.59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66元,基金份额总额701,241,064.72份。6.2 利润表会计主体: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一、收入26,150,115.22-34,819,344.731.利息收入10,205,756.8113,690,240.2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51,997.07499,416.07债券利息收入8,958,418.6111,778,553.69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595,341.131,412,270.50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7,080,823.36-19,663,661.89其中:股票投资收益4,908,400.40-39,147,582.64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1,446,298.1518,601,174.8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726,124.81882,745.90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863,535.05-28,845,923.10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减:二、费用2,596,034.593,801,793.051.管理人报酬1,456,995.922,038,193.392.托管费364,249.05509,548.333.销售服务费364,249.05509,548.334.交易费用136,343.92427,540.665.利息支出27,287.7869,621.10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27,287.7869,621.106.其他费用246,908.87247,341.24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554,080.63-38,621,137.78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554,080.63-38,621,137.78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69,962,567.59153,843,434.07723,806,001.66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3,554,080.6323,554,080.63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其中:1.基金申购款---2.基金赎回款---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69,962,567.59177,397,514.70747,360,082.29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875,055,395.37246,463,845.301,121,519,240.67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8,621,137.78-38,621,137.7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05,092,827.78-70,271,498.96-375,364,326.74其中:1.基金申购款366,818,365.5884,488,634.42451,307,000.002.基金赎回款-671,911,193.36-154,760,133.38-826,671,326.74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69,962,567.59137,571,208.56707,533,776.15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陈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宗友,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端骞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4]1160号文件“关于准于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14 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向社会公开募集,首次募集资金总额875,055,395.37元, 募集资金产生利息93,556.37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验字[2014]第3710003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4年12月2日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限定,申请发行基金募集份额不少于2亿份,本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股票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在每个开放期间的前3个月、开放期间及开放期的后3个月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保本期内(保本期到期日除外),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批准报出。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编制财务报表。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相关信息。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6.4.6 税项1、印花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0.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0.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2、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6.4.7 关联方关系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6.4.8.1.1 股票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6.4.8.1.2 权证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6.4.8.1.3 债券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6.4.8.1.4 债券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支付关联方的佣金。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456,995.922,038,193.39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0.00注: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当年天数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364,249.05509,548.33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逐日计提确认。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6.4.8.2.3 销售服务费单位:人民币元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64,249.05合计364,249.05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09,548.33合计509,548.33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逐日计提确认。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除本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它关联方投资本基金。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90,815.4153,141.93116,636,865.33138,714.94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6.4.9 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流通受限的证券。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估值单价复牌日期复牌开盘单价数量(单位: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600795国电电力2017-06-05筹划重大事项3.60--692,500.002,299,106.002,493,000.00-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正回购。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正回购。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72,994,987.279.75其中:股票72,994,987.279.752固定收益投资645,369,943.1086.19其中:债券645,369,943.1086.19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000,125.001.34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3,171,282.261.767其他各项资产7,252,770.070.978合计748,789,107.70100.00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1,460,335.000.20C制造业17,529,062.252.35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758,416.000.50E建筑业2,907,575.360.39F批发和零售业4,615,139.000.62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428,711.840.59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22,360,491.222.99K房地产业12,646,413.691.69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763,606.000.37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25,236.910.07S综合--合计72,994,987.279.77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1979招商蛇口274,0115,852,874.960.782600048保利地产446,7094,453,688.730.603601006大秦铁路527,8564,428,711.840.594601988中国银行1,078,2003,989,340.000.535600015华夏银行405,1203,735,206.400.506000651格力电器76,4023,145,470.340.427600030中信证券172,4002,934,248.000.398600795国电电力692,5002,493,000.000.339000826启迪桑德70,3002,468,936.000.3310601601中国太保72,0002,438,640.000.33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988中国银行3,885,841.000.542601390中国中铁2,895,336.000.403600015华夏银行2,396,796.000.334600795国电电力2,299,106.000.325000826启迪桑德2,285,060.000.326002020京新药业2,236,638.840.317601601中国太保1,989,705.000.278600030中信证券1,926,228.000.279000895双汇发展1,891,512.000.2610600011华能国际1,847,453.000.2611601288农业银行1,399,532.000.1912600867通化东宝1,396,534.000.1913601336新华保险1,261,999.000.1714600755厦门国贸1,198,948.000.1715002285世联行1,198,110.000.1716000028国药一致1,190,595.000.1617600521华海药业1,144,996.000.1618002048宁波华翔1,063,902.000.1519600221海航控股1,049,185.000.1420300203聚光科技996,698.000.14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588北辰实业7,635,404.261.052601818光大银行2,684,550.000.373601006大秦铁路1,799,975.500.254000651格力电器1,509,894.810.215601336新华保险1,355,413.510.196000778新兴铸管1,268,541.100.187600221海航控股1,008,970.000.148600529山东药玻986,185.000.149002573清新环境916,711.000.1310600096云天化845,300.000.1211601111中国国航828,200.000.1112601155新城控股807,943.470.1113001979招商蛇口801,371.000.1114600328兰太实业718,903.000.1015600153建发股份710,190.000.1016600717天津港702,250.000.1017000540中天金融696,636.000.1018601618中国中冶687,054.000.0919002035华帝股份664,560.000.0920600297广汇汽车663,603.000.09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60,311,129.34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45,930,959.58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与“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其中:政策性金融债--4企业债券12,153,516.501.635企业短期融资券120,262,000.0016.09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5,181,426.600.698同业存单507,773,000.0067.949其他--10合计645,369,943.1086.35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1169862916核风电SCP002500,00050,155,000.006.71201176402117海南航空SCP001400,00040,020,000.005.35311161421816江苏银行CD218400,00038,508,000.005.15401176100417中普天SCP001300,00030,087,000.004.03511171901417恒丰银行CD014300,00029,400,000.003.93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贵金属投资。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投资。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遣责、处罚的情形。7.12.2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53,610.41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7,199,159.66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7,252,770.07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1600795国电电力2,493,000.000.33筹划重大事项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之间可能存在尾差。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12,83754,626.550.000.00%701,241,064.72100.00%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268,461.200.04%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10~5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50万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2月2日)基金份额总额875,055,395.3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701,241,064.72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01,241,064.72注:本基金于2016年6月2日打开申购赎回并进行了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1.230328256,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10 重大事件揭示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2017年2月17日,林艳芳女士离任本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东方证券2-----光大证券264,679,586.2761.03%47,299.9861.03%-方正证券241,295,198.5538.97%30,199.3138.97%-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以及《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报告期内共租用6个交易席位。一、交易席位的分配依据交易席位的分配以券商实力及其所提供的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二、交易席位的选择流程1、研究部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券商。2、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三、交易量的分配交易量的分配以券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1、券商提供独立的或第三方研究报告及服务,包括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公司研发、市场数据、财经信息、行业期刊、组合分析软件、绩效评估、研讨会、统计信息、交易评估等,用以支持投资决策。2、以季度为单位对经纪商通过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基金经理、研究员和交易员分别打分,根据经纪商给投资带来的增值确定经济商的排名。考核的内容包括上一季度经纪交易执行情况、提供研究报告数量、研究报告质量和及时性、受邀讲解次数及效果、主动推介次数及效果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期交易量分配的依据,交易量大小和评分高低成正比。3、交易部负责落实交易量的实际分配工作。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光大证券508,079.0071.77%----方正证券199,875.0028.23%----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