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9日§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中欧强利债券基金主代码003091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3日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234,788,607.98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投资策略本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多策略进行债券资产组合投资。根据基本价值评估、经济环境和市场风险评估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以及利率曲线形态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基础上进行组合期限配置形态的调整。通过对宏观经济、产业行业的研究以及相应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自上而下"在各类债券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自下而上"进行个券选择。在市场收益率以及个券收益率变化过程中,灵活运用骑乘策略、套息策略、利差策略等增强组合收益。当市场收益率上行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国债期货对组合中的债券资产进行套期保值,以回避一定的市场风险。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黎忆海田青联系电话021-68609600010-67595096电子邮箱liyihai@zofund.comtianqing1.zh@ccb.com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010-67595096传真021-33830351010-66275853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zofund.com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期已实现收益5,904,145.43本期利润16,925,246.72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33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71%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43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220,999,929.30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957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1.19%0.04%0.90%0.06%0.29%-0.02%过去三个月0.37%0.06%-0.88%0.08%1.25%-0.02%过去六个月0.71%0.05%-2.11%0.08%2.82%-0.03%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今-0.43%0.07%-4.12%0.10%3.69%-0.03%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16年8月3日-2017年6月30日)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8月3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102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19日正式成立。股东为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88亿元人民币,旗下设有北京分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钱滚滚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7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刘德元基金经理2016年8月3日2017年6月27日12年历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2015年6月23日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研究员。朱晨杰基金经理2017年4月7日-5年历任法国兴业银行投资银行部交易助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融资部销售交易员,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交易员。2016年3月24日加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公平交易稽核审计过程中,针对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的情况,我们分别从交易动机、交易时间间隔、交易时间顺序、指令下达明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深入分析,并与基金经理进行了沟通确认,从最终结果看,造成同向价差的原因主要在于各基金所遇申赎时点不同、股价波动等不可控因素,基金经理已在其可控范围内尽力确保交易公平,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17年上半年经济表现强于2016年,在煤炭、钢铁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下,上游工业品的价格大幅抬升,产能过剩格局有效改善,上半年PPIRM累计同比8.7%、PPI累计同比6.6%,供给收缩带来的涨价预期,加大了补库存的力度,叠加发达国家经济回暖对出口的提振,我国经济有所反弹。上半年实际GDP累计同比增速为6.9%,名义GDP累计同比增速为11.4%,其中,工业表现尤其亮眼,上半年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速为6.9%,高于去年同期增速6%;而在行政调控和金融监管的影响下,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增速有所放缓,经济整体呈现"脱虚向实"的局面。今年4月上旬,银监会密集发文,针对银行业"三套利"、"三违反"、"四不当"、"十乱象"进行专项整治,同业业务、投资业务和理财业务成为治理的重点。4、5月央行也配合以"中性偏紧"的政策。期间,利率迅速大幅上行,一级债券发行受阻。而在6月,监管的力度边际减缓,银监会强调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央行也有意维稳资金面。从成果上来看,银行理财规模和表内同业资产在上半年显著收缩,监管初见成效,但仍在进行中。债券市场走势震荡,一季度收益率曲线整体向上平移。开年经济数据的平稳以及通胀预期升温令收益率曲线先呈现熊市增陡,步入3月后,资金面紧张程度增强,短端利率快速抬升,收益率曲线随后呈现熊市变平;3月受到资金紧张的影响,短端收益抬升,目前收益率曲线的平坦化明显。二季度前两个月债券市场发生了剧烈调整,在到监管引发的流动性冲击和经济相对悲观的预期下, 4月初到5月底利率债1年期上行68BP而10年上行30BP,收益率曲线呈现熊平态势,利率债期限利差不断压缩至历史低级水平。信用债收益率曲线则整体上行,信用利差走阔,中低等级总长久期信用债流动性骤减,一级信用债融资也持续负增,发行利率也随之大幅抬升。之后监管态度缓和、央行维稳资金面,市场情绪得以修复,6月份开始随着资金面平稳、同业存单发行收益率回落,债券市场大幅回暖,利率债中5-10年下行20BP左右,期限利差进一步压缩,信用债市场也得到极大的修复,成交活跃,3-5年估值下行30-40BP,曲线形态也更加平坦。报告期组合根据市场行情,保持了适中的杠杆和久期水平,并布局行业利润改善,利差有望收窄的短久期票息较高产业债。在6月监管放缓的时间窗口,及时加仓流动性好的信用债和利率债以博取资本利得,并择机卖出流动性较弱和久期较长的债券。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7月银行自查结束、金融工作会议召开,这些事件都会带来政策面的冲击,但是,基本面(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将逐渐成为主导债券市场的因素。从近期的数据来看,基建投资增速已经回落,地产投资虽然保持韧性,但在地产调控高压政策的限制下,投资拐点已经显现。因此,经济增长下行的压力正在不断加大。但同时我们预计经济回落的速度会比较慢。首先全球经济依然处于复苏态势,尤其是近期欧洲经济复苏整体比较强劲,由此带动的国内净出口增速的回升,对内需下降有所对冲;第二,制造业方面,从实际利率变化看制造业投资大概滞后于实际利率8个月以上,3季度前制造业投资还会保持恢复性增长;房地产方面,由于房地产销售增速仍在高位,投资增速在3季度前会保持稳中有降的趋势。总体来看,下半年的经济增速虽有所回落,但是三季度仍然难以见到基本面快速下滑的情况,到了四季度经济下行压力可能会略有呈现,因此货币政策的放开仍然需要耐心。在基本面缓慢下行及货币政策保持中性的背景下,我们坚持下半年震荡慢牛的观点,资金面及政策面的预期差会造成收益率的波动,同时也创造交易的机会。展望下半年季度,组合会坚持不盲目追高的宗旨,但在市场震荡调整中把握低吸的机会,积极参与利率债的交易机会。信用债方面,从目前的信用利差来看处于中位数以下,基本在1/4分位处水平,相对来说信用利差保护依旧较小,在金融去杠杆周期中,信用利差未来依旧具有进一步走阔的空间。因此对于长久期中低等级的信用债而言,依旧需要保持较为谨慎的态度,会继续关注短久期高票息的信用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3,894,067.9611,925,279.92结算备付金15,384,586.9419,243,733.78存出保证金23,440.7756,641.16交易性金融资产2,913,391,191.805,452,726,284.00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2,913,391,191.805,452,726,28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83,660,236.23648,110,612.16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56,570,547.2776,080,645.44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3,372,924,070.976,208,143,196.46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50,000,000.00490,000,000.00应付证券清算款90,513.75-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1,364,078.782,424,013.03应付托管费272,815.74484,802.61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38,876.7466,051.67应交税费--应付利息-60,342.50981,118.16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218,199.16210,000.00负债合计151,924,141.67494,165,985.47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3,234,788,607.985,779,041,316.15未分配利润-13,788,678.68-65,064,105.16所有者权益合计3,220,999,929.305,713,977,210.9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372,924,070.976,208,143,196.46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中欧强利债券基金份额净值0.9957元,中欧强利债券基金份额总额3,234,788,607.98份。 6.2 利润表会计主体: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一、收入40,406,302.541.利息收入123,079,263.70其中:存款利息收入805,772.54 债券利息收入116,348,502.5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5,924,988.58 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93,694,062.45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93,694,062.4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021,101.29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减:二、费用23,481,055.821.管理人报酬12,710,926.702.托管费2,542,185.34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51,400.405.利息支出8,002,212.87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8,002,212.876.其他费用174,330.51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6,925,246.72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925,246.72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3日生效,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下同。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779,041,316.15-65,064,105.165,713,977,210.99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6,925,246.7216,925,246.72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544,252,708.1734,350,179.76-2,509,902,528.41其中:1.基金申购款1,691.00-14.821,676.18 2.基金赎回款-2,544,254,399.1734,350,194.58-2,509,904,204.59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234,788,607.98-13,788,678.683,220,999,929.30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刘建平—————————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杨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音然—————————会计机构负责人6.4 报表附注6.4.1 基金基本情况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欧强利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27号《关于准予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30,076,005.0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02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0,085,005.09份基金份额,包含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000.0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无。 6.4.6 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1)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无。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欧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无。 6.4.8.1.2 权证交易无。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无。 6.4.8.1.4 债券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国都证券146,917,093.1138.26%6.4.8.1.5 债券回购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国都证券461,000,000.003.34%6.4.8.2 关联方报酬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2,710,926.70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2,542,185.3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持有本基金。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份额单位:份关联方名称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234,735,811.06100.00%5,758,959,411.0699.65%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8日通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赎回本基金1,516,223,600.00份、500,000,000.00份、305,000,000.00份和203,000,000.00份,赎回费均为0元,符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2、截止本报告期期末,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99.9984%,上表展示的比例系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款3,894,067.96691,374.49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无。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无。 6.4.9 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50,000,000.00元,于2017年7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7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913,391,191.80元,无属于第一层、第三层余额(2016年12月31日: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452,726,284.00元,无属于第一层、第三层余额)。(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7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2)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合同中未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2)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3)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上述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月6日颁布的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7 投资组合报告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2固定收益投资2,913,391,191.8086.38其中:债券2,913,391,191.8086.38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83,660,236.2311.37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9,278,654.900.577其他各项资产56,593,988.041.688合计3,372,924,070.97100.00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98,740,000.009.27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50,030,000.001.55其中:政策性金融债50,030,000.001.554企业债券1,915,162,191.8059.465企业短期融资券550,937,000.0017.106中期票据98,522,000.003.06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2,913,391,191.8090.45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1955216国债243,000,000298,740,000.009.27212742416惠开债1,300,000124,436,000.003.86301169882016陕交建SCP0051,000,000100,270,000.003.11411247016江控011,000,00096,370,000.002.995168044316锡新城债1,000,00093,720,000.002.91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7.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未涉及股票相关投资。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23,440.77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56,570,547.27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56,593,988.04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28111,511,703.233,234,735,811.06100.00%52,796.920.00%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机构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99.9984%%,个人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016%,上表展示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28,298.520.00%注: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比例为0.0009%,上表展示的比例系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1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10§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3日)基金份额总额230,085,005.09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5,779,041,316.15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691.00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2,544,254,399.17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234,788,607.98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0.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30日发布公告,顾伟先生自2017年3月30日起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相关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上海证监局报告。 10.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广发证券1-----国都证券1-----安信证券1-----方正证券(原民族证券)1-----国金证券1-----国泰君安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1-----天风证券1-----银河证券1-----招商证券1-----中信建投2-----中信证券1-----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或减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5月与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完成业务整合,本公司向民族证券租用的原交易单元随业务一并迁移至方正证券。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比例广发证券237,118,482.2261.74%13,355,100,00096.66%--国都证券146,917,093.1138.26%461,000,0003.34%--安信证券------方正证券(原民族证券)------国金证券------国泰君安------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天风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司在综合考量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能力的基础上,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批准。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新增或减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5月与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完成业务整合,本公司向民族证券租用的原交易单元随业务一并迁移至方正证券。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5,758,959,411.06-2,524,223,600.003,234,735,811.06100.00%产品特有风险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的情况,在市场情况突变的情况下,可能出现集中甚至巨额赎回从而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对申购赎回进行审慎的应对,并在基金运作中对流动性进行严格的管理,降低流动性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99.9984%%,上表展示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