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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7-08-29 07:52:15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7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基金主代码161827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5月22日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3,277,954.16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永益A永益B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1828150162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18,655,494.67份24,622,459.49份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以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为主要投资对象,采用稳健的投资思路,力求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通货膨胀、资金供求、证券市场走势等方面的分析和预测,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力求实现风险与收益的优化平衡。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永益A永益B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杨文辉张燕联系电话(010)581630000755-83199084电子邮箱yhjj@yhfund.com.cnyan_zhang@cmb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95555传真(010)581630270755-83195201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yhfund.com.cn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12,288.85本期利润1,412,014.17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52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10%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1%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0,342,557.95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390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3,331,707.52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1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50.57%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一个月0.00%0.00%0.90%0.06%-0.90%-0.06%过去三个月0.38%0.02%-0.88%0.08%1.26%-0.06%过去六个月1.01%0.04%-2.11%0.08%3.12%-0.04%过去一年3.45%0.12%-3.50%0.10%6.95%0.02%过去三年50.72%0.39%2.70%0.10%48.02%0.29%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50.57%0.38%3.59%0.10%46.98%0.28%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也最广的指数。中债综合指数的构成品种完全覆盖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反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79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生态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5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0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AAA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邹维娜女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5月22日2017年7月13日9年硕士学位。历任国家信息中心下属中经网公司宏观经济分析人员;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助理、自有账户投资经理。2012年10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3年8月7日起担任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9月18日起兼任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月22日起兼任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0月8日起兼任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6年3月22日起兼任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11日兼任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7日起兼任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瞿灿女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25日2017年7月13日6年硕士学位;2011年至2013年任职于安信证券研究所;2013年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5年5月25日起兼任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2月15日起兼任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3月18日起兼任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4月6日起兼任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0月17日起兼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边慧女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2月15日2017年7月13日6年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加入银华基金,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赵楠楠女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2月25日2017年7月13日7年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世德贝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加入银华基金,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上半年,经济增长整体表现较为积极,GDP走势平稳,工业增加值稳中有升,基建投资增速维持高位,地产投资韧性较强,全国商品房销售增速维持较高水平,尤其是三四线城市库存经历了快速去化过程,民间投资增速有所加快。物价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上半年CPI均值1.4%,这可能主要源于猪肉价格持续走弱压低了食品价格。上半年央行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基调,一方面通过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对银行间流动性进行预调微调,另一方面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加强金融监管,资金价格中枢较去年下半年有所抬升。债市方面,在经济增长持续恢复以及监管压力逐步加大的背景下,前两个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整体上行。中长期利率债收益率上行50bp左右,短端品种收益率上行40bp左右,信用债收益率普遍上行幅度在40-50bp。总体而言,今年上半年债市出现较大幅度下跌。由于本基金在二季度结束分级运作期,上半年主要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对组合进行了逐步减仓,做好相应的流动性准备。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1.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下半年,主要发达国家仍在复苏进程中,但缺乏强劲增长动力,民粹主义和逆全球化仍可能对全球增长的恢复形成阻碍,地缘政治风险有所加剧,海外央行加息和缩表等举措可能形成较大的外溢效应。国内经济方面,当前经济增长仍面临结构性的问题,基建投资面临公共财政支出放缓的拖累,房地产投资在销售回落拉动下也将出现回落。通胀方面,猪肉价格跌势可能仍持续,对CPI中枢形成压制,物价方面压力不大。资金面方面,在防控金融风险的目标下,央行货币政策基调可能仍将在中期上维持稳健中性,流动性整体仍处于紧平衡状态。综合而言,认为未来债券市场可能维持区间震荡,存在波段性的机会,关注金融监管政策执行和后期增长趋弱的迹象。本基金于2017年6月2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期将继续做好清算相应的工作。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出现该情形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6月30日;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出现该情况的日期范围为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30日。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43,317,193.94976,465.67结算备付金-1,576,961.65存出保证金5,907.473,781.57交易性金融资产-152,805,897.70其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152,805,897.7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8,666.112,272,104.36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100,000.00-资产总计43,431,767.52157,635,210.95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8,600,000.00应付证券清算款-3,605.91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88,280.77应付托管费-25,223.05应付销售服务费-5,915.35应付交易费用-525.00应交税费--应付利息-179.29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100,060.00145,000.00负债合计100,060.008,868,729.37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32,989,149.57114,421,296.44未分配利润10,342,557.9534,345,185.14所有者权益合计43,331,707.52148,766,481.5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3,431,767.52157,635,210.95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06月30日,银华永益分级债券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1元,永益A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1元,永益B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1元;基金份额总额为43,277,954.16份,其中永益A份额为18,655,494.67份,永益B份额为24,622,459.49份。 利润表会计主体: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一、收入2,181,011.744,994,642.391.利息收入2,400,460.535,151,326.6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058,895.57110,288.18债券利息收入1,313,838.975,040,652.34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7,725.99386.14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422,474.114,034,279.84其中:股票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1,422,474.114,034,279.8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99,725.32-4,190,964.11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3,300.00-减:二、费用768,997.571,640,535.161.管理人报酬407,052.49550,755.162.托管费116,300.71157,358.633.销售服务费27,329.5451,786.034.交易费用1,110.99863.365.利息支出37,399.85686,959.28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37,399.85686,959.286.其他费用179,803.99192,812.70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12,014.173,354,107.23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12,014.173,354,107.2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14,421,296.4434,345,185.14148,766,481.58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412,014.171,412,014.17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81,432,146.87-25,414,641.36-106,846,788.23其中:1.基金申购款96,487,547.49-96,487,547.492.基金赎回款-177,919,694.36-25,414,641.36-203,334,335.72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2,989,149.5710,342,557.9543,331,707.52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25,020,113.1433,114,561.45158,134,674.59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354,107.233,354,107.23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5,914,481.38-1,681,039.00-7,595,520.38其中:1.基金申购款21,646.586,153.2727,799.852.基金赎回款-5,936,127.96-1,687,192.27-7,623,320.23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19,105,631.7634,787,629.68153,893,261.4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凌宇翔______ ____龚飒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1)印花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2)营业税、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3)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4)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它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关联方报酬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407,052.49550,755.16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26,772.6251,676.54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7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16,300.71157,358.63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2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单位:人民币元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永益A永益B合计招商银行13,512.41-13,512.4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57-3.57合计13,515.98-13,515.98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永益A永益B合计招商银行29,571.16-29,571.16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17-4.17合计29,575.33-29,575.33注:1.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H=E×0.30%/当年天数H为A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E为A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2.本报告期永益A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截至2017年5月22日。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份额单位:份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永益A永益B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5月22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15,752,000.00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15,752,000.00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15,752,000.00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63.97%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永益A永益B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5月22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15,752,000.00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15,752,000.00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15,752,000.00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14.32%注:本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招商银行43,317,193.9493,641.9910,512,375.1621,258.84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期末(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2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43,317,193.9499.747其他各项资产114,573.580.268合计43,431,767.52100.00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总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7.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5,907.47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8,666.11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100,000.00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114,573.58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永益A123151,670.698,467,273.3845.39%10,188,221.2954.61%永益B124,622,459.4924,622,459.49100.00%0.000.00%合计124349,015.7633,089,732.8776.46%10,188,221.2923.54%注: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永益A41.000.00%永益B--合计41.000.00%注:对于分级基金,下属分级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项目永益A永益B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5月22日)基金份额总额189,011,525.8080,988,051.48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3,234,513.2180,988,051.48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4,874,211.12101,972,577.11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295,192.5845,606,985.12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8,655,494.6724,622,459.49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0.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10.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变更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3、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变更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933,980.61100.00%568,900,000.00100.00%--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单一投资者的情况。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6月2日发布了《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截止2017年6月1日,即本基金过渡期届满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200人且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自6月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7月13日披露了《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本基金最终清算结果以清算报告为准,自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