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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7-10-19 06:52:27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9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基金)转型而来。

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44号文核准募集(《关于核准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2012年9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基金的此次转型,属原注册事项的实质调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19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关于准予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1月28日,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4年12月31日起,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原《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基金于基金合同失效前经审计的基金资产净值为44,057,243.51元,已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上刊登了《关于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定为2017年8月14日,并于2017年8月15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清算期为2017年8月15日到2017年8月25日。由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8月15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1.2目录3

2基金概况4

2.1基金基本情况4

2.2基金产品说明4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4

3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5

3.1资产负债表5

3.2利润表6

3.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7

4清盘事项说明8

4.1基金基本情况8

4.2清算原因9

4.3清算起始日9

4.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9

5清算情况9

5.1清算费用10

5.2资产处置情况10

5.3负债清偿情况10

5.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10

5.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11

5.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11

6备查文件目录12

6.1备查文件目录12

6.2存放地点12

6.3查阅方式12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创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00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基金份额总额 4,190,684.61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把握,基于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持续跟踪,灵活运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策略、可转债策略、回购交易套利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构建债券资产组合,并根据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息差变化的预测,动态调整债券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低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永梅 田青

联系电话 021-31081600转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xinxipilu@gtfund.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1089000,400-888-8688 010-67595096

传真 021-31081800 010-66275853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 200082 100033

法定代表人 陈勇胜 王洪章

3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3.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8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8月14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4,466,882.51 277,683.85

结算备付金 - 8,032.62

存出保证金 33.00 137.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57,502.1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5,257,502.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50.34 206,797.2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99.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467,665.85 5,750,253.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8月14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72,851.89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44.75 1,762.19

应付托管费 368.39 1,006.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5,000.07 60,000.00

负债合计 108,865.10 62,769.17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4,237,731.88 5,594,344.11

未分配利润 121,068.87 93,139.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58,800.75 5,687,483.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467,665.85 5,750,253.06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8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单位份额净值1.029元,基金份额总额4,237,731.88份。

3.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度

一、收入 145,358.99 223,814.89

1.利息收入 179,608.06 331,956.1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7,480.60 32,687.86

债券利息收入 162,127.46 299,086.0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82.2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0,483.63 -73,355.8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70,483.63 -73,355.8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1,741.60 -81,163.0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4,492.96 46,377.68

减:二、费用 87,918.04 313,624.54

1.管理人报酬 15,545.82 34,703.45

2.托管费 8,883.27 19,830.5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4.16 1,050.51

5.利息支出 64.79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4.79 -

6.其他费用 63,420.00 258,04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7,440.95 -89,809.6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7,440.95 -89,809.65

3.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594,344.11 93,139.78 5,687,483.8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7,440.95 57,440.9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56,612.23 -29,511.86 -1,386,124.0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6,053,424.27 1,972,213.52 98,025,637.79

2.基金赎回款 -97,410,036.50 -2,001,725.38 -99,411,761.8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237,731.88 121,068.87 4,358,800.7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度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731,471.59 278,171.90 9,009,643.4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9,809.65 -89,809.6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137,127.48 -95,222.47 -3,232,349.9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0,212,554.60 5,631,597.17 185,844,151.77

2.基金赎回款 -183,349,682.08 -5,726,819.64 -189,076,501.7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594,344.11 93,139.78 5,687,483.89

4清盘事项说明

4.1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基金转型而来。自2014年12月31日起,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基金于基金合同失效前经审计的基金资产净值为44,057,243.51元,已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以及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上刊登了《关于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定为2017年8月14日,并于2017年8月15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清算期为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5日。由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8月15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4.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中的规定,本基金存续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2)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自2017年8月15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3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于2017年8月15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为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5日。

4.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清算情况

自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5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5.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人民币750.34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7年8月25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33.00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7年8月25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人民币72,851.89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8月17日支付完毕。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644.75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8月16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人民币368.39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8月16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人民币35,000.07元,该款项已于2017年8月17日前支付完毕。

5.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8月15日(基金开始清算日)至2017年8月25日(基金结束清算日)止期间

一、资产处置损益 951.92

1.利息收入 951.9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951.92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二、清算费用 20.00

1.交易费用 -

2.其他费用 20.00

三、清算净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931.92

注:其他费用为银行汇划费用。

5.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17年8月25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311,321.03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7年8月15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以上利息均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7年8月25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起孳生的利息归管理人所有。

截至2017年8月25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4,329,585.77元,其中人民币20,000.00元系基金管理人代垫的应收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利息。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备查文件目录

6.1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