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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7-11-16 12:23:28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7年11月15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乐视网(股票代码:300104)进行估值调整,调整后的估值价格为3.91元/股。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