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的议案为《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7/ 年11月22日,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22/ 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计票人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 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8,98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5.23%,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8,989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 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计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 张蕊王楠
监票人(基金托管人代表): 孙冬明
公证员: 甄真崔健雄
见证律师: 陈颖华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