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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公告

2018-01-02 07:52:04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4日起,调整景顺长城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景顺医药”,基金代码:512230,以下简称“本基金”、“景顺医药”)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一、调整内容

从2018年1月4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自50万份调整为15万份。

二、其他事项

1、投资者提交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2、本公告仅对调整景顺医药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