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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2018-01-22 15:35:00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22日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基金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自2017年12月25日起生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终止本基金上市等业务,且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已从2017年12月27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 基金产品概况基金简称景顺长城货币ETF场内简称景顺货币基金主代码511890交易代码511890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7月16日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4,700.45份投资目标在保持基金资产相对低风险和相对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投资策略1.整体资产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利率变动的合理预判,结合基金未来现金流的综合预期,以及投资者行为分析,动态决定和调整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基金组合在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实现基金流动性需求并获得投资收益。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将首先考虑安全性和流动性因素,优先选择高信用等级的流动性好的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4.套利策略 由于市场环境差异、交易市场分割、市场参与者差异、资金供求失衡、流动性等因素造成不同交易市场或不同交易品种出现定价差异现象,从而使债券市场上存在套利机会。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将在充分验证这种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适当参与市场的套利,捕捉和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以获取安全的超额收益。5.回购策略 (1)息差放大策略:该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2)逆回购策略: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合适的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6.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保持高流动性的特性,将建立流动性预警指标,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同时,密切关注本基金申购/赎回、季节性资金流动、新股申购、日历效应等情况,适时通过现金留存、提高流动性券种比例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提升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业绩比较基准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7年10月1日 - 2017年12月26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79,174.312.本期利润79,174.31 3.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4,470,045.12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2月26日。 基金净值表现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净值收益率①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0.2696%0.0031%0.3218%0.0000%-0.0522%0.0031%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按日结转份额。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5年7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经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2月26日,自2017年12月2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成念良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2月11日-8年管理学硕士。曾担任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评级部高级信用分析师,平安大华基金投研部信用研究员、专户业务部投资经理。2015年9月加入本公司,自2015年12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8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相互发生的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银行间债券交易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4季度,宏观经济指标虽然有所回落但表现出持续的韧性,金融监管进一步落地,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上行。10月初,央行公布定向降准,市场并未解读利好;10月中旬公布3季度数据大超预期,接着19大召开市场预期金融监管升温,且10月份财政存款上升幅度达到1万亿,加剧市场资金面的紧张程度。同时,全球经济持续向好、通胀预期升温,债券收益率惯性上行;虽然11月公布的经济金融数据有所回落,由于一行三会的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落地,债券利率加速上行,之后在高位整理。截至12月31日,10年期国债和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分别为3.88%和4.82%,较9月末上行27BP和64BP。3年AAA中票和5年期AA+企业债收益率分别为5.29%和5.67%,较9月末分别上行69BP和71BP。货币市场整体延续紧平衡格局,中性偏紧的货币政策叠加商业银行较大的资产负债调整压力,同时美联储加息后央行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5BP,使货币市场利率持续在高位,年末资金利率大幅飙升。本基金4季度主要是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做好流动性管理,主要配置短久期利率品、短期同业存款和回购。展望2018年1季度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的态势。政策层对经济比较乐观,在总量相对平稳的情况下,可能更需要关注结构性的变化。过去经济增长周期主要依赖基建和房地产投资驱动,2018年消费继续复苏,租赁房、保障房等增量投资将对地产投资有较大的支撑作用。基建投资因为财政和准财政的力度放缓而出现回落,我们认为地产投资相对不差将抵补基建投资的可能放缓,与出口和消费相关制造业的结构升级仍值得关注。对于PPI我们认为在供给侧改革深化,需求略走弱的背景下会缓慢回落,但不会走到通缩的情况。CPI可能因基数和油价的原因阶段性有压力,但看不到失控的情况。中央工作会议上货币政策方面的定调“去杠杆千招万招,管不住货币都是无用招”,金融严监管的基调比较明确,流动性环境1季度还是比较紧,短端资金利率仍将维持高位。为支持实体经济以及理财回表需求下,信贷环境还是非常强劲。基于对宏观和政策面的判断,1季度债券市场的机会不大,仍处于利率的磨顶阶段,货币市场利率也将维持在高位,短久期并控制信用风险是最佳的投资策略。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2017年10月1日至12月26日(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本基金净值收益率为0.269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218%。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11月22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大会议案已于2017年12月25日获得通过,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2月26日,自2017年12月2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4,517,858.8499.774其他资产32,909.930.235合计14,550,768.77100.00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0.00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项目天数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0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31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0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130天以内100.5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230天(含)-60天--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360天(含)-90天--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490天(含)-120天--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5120天(含)-397天(含)-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合计100.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240天。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0023%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0190%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0052%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为100.00元。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其他资产构成序号名称金额(元)1存出保证金30,025.06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利息2,043.474应收申购款-5其他应收款-6待摊费用841.407其他-8合计32,909.93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无。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97,243.36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80,947.48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233,490.39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4,700.45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无。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自2017年12月25日起生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终止本基金上市等业务,且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已从2017年12月27日起进入清算期。有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1月16日至12月26日发布的一系列相关公告。有关本基金清盘的最新进展,请留意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2、《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3、《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4、《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存放地点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