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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8-02-07 06:58:52

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2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1604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2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慧增优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6】1651号及机构部函【2017】1116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7年11月3日

至2018年1月2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8年2月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2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17,147,727.3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32,717.2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17,147,727.34

利息结转的份额 32,717.27

合计 217,180,444.61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558.1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257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8年2月6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18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3)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将设开放期,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进行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原则上不少于7个自然日且最长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期间,开放期的具体时间参见相关公告。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