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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
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新增: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2
……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
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
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富国军工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
时,通过调整富国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
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
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
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八、富国军工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
额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
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3
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
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
关公告。
八、富国军工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
格、费用及其用途
6.富国军工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6.富国军工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
费并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
八、富国军工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
格、费用及其用途
新增:
8.当富国军工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
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
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八、富国军工份额的 新增: 4
申购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
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
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八、富国军工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
的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除第 4 项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及基
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并予以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除第 4、6 项外)之一且基金管
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
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
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
息等损失。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发生上述第 4、6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的,为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
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5
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
险控制的需要,也可以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
八、富国军工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新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的措施。
八、富国军工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
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
式
新增: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
过前一开放日全部基金份额(包括富国军工 A 份额、
富国军工 B 份额和富国军工份额,下同)的 10%的赎
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
以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即按照保
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利益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6
请,具体为: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
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
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
比例确认,对大额赎回申请人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未被全
部确认,则对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含小额赎回申
请人的其余赎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
申请)延期办理。延期办理的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
定的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方式办理;同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对延期办理的事宜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
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理措施,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
告。
十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中证军工指数
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中证军工指数
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7
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十六、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证军工指数的成份股组成
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
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中证军工指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及其他
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
定执行。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中证军工指数的成份股组成
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份股及其
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中证军工指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
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的规定执行。
十六、基金的投资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8
(六)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7)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7)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新增:
(19)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
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9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除第(9)、(17)、(19)、(20)条外,因证券、期货
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
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十八、基金资产的估
值
(二)估值方法
新增: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十八、基金资产的估
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新增: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估值;
二十三、基金的信息
披露
(八)基金年度报告、基
新增:
6.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10
金半年度报告、基金
季度报告
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
期报告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
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
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7.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二十三、基金的信息
披露
(九)临时报告
新增:
32.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
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3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中证军工指数成份股和备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的 90%,其中投资于中证军工指数成份股和备11
和核查 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
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
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
1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
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
1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增加:
17.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12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第 7、15、17、18 条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会计核算
(二)基金资产估值
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
理
2.估值方法
2.估值方法
增加:
(7)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3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会计核算
(四)暂停估值与公
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
形
增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