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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27 19:11:28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2.1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基金主代码003158交易代码003158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29日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2,974,936.32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类别资产的优化配置及组合精选,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别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管理策略、事件驱动策略、债券投资管理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及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的投资策略。(一)类别资产配置本基金以基金份额净值为标准,对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做对应的控制。本基金采用多因素分析框架,从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因素、市场利率水平、市场投资价值、资金供求因素、证券市场运行内在动量等方面,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证券市场投资机会与风险进行综合研判。(二)股票投资管理股票投资管理包括行业配置策略和优选个股策略(三)事件驱动策略本基金将持续关注事件驱动投资机会,基金管理人重点关注的事件包括资产重组、资产注入、公司兼并收购、公司股权变动、公司再融资、上市公司管理层变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新产品研发与上市等等。(四)债券投资管理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五)衍生品投资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六)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个券增信措施等因素,以及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在充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七)对于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刘凯郭明联系电话400-880-6868010-66105799电子邮箱service@ubssdic.comcustody@icbc.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95588传真0755-82904048010-66105798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ubssdic.com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7年2016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期已实现收益1,755,530.102,472,047.74本期利润2,094,453.832,011,895.89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230.0085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71%0.78%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7年末2016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2500.0078期末基金资产净值54,301,191.48137,878,750.77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2501.0078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0.02%0.11%0.09%0.16%-0.11%-0.05%过去六个月0.15%0.10%0.90%0.14%-0.75%-0.04%过去一年1.71%0.09%1.27%0.14%0.44%-0.05%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50%0.08%-0.08%0.16%2.58%-0.08%注:1、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沪深300 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抗操纵性强,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综合考虑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沪深3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具体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12月31日)/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注: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09月29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0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7年12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68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QFII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并于2007年获得QDII资格。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綦缚鹏本基金基金经理2016-09-29-14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华林证券研究员、中国建银投资证券高级研究员、泰信基金高级研究员和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4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国投瑞银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招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颜文浩本基金基金经理2017-04-29-7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0年10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招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全球债券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的监督。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溢价率进行分析,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T检验,检验在95%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劣进行比较,区分买优、卖优、买次、卖次等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3、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况。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情况。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A股市场总体上呈现震荡上行走势。风格方面,资金持续向各行业龙头公司集中,龙头白马公司超额收益明显。行业表现分化严重,全年看,食品饮料、家电、银行、电子表现突出,传媒、计算机、纺织服装等表现落后。2017年本基金基本上以自下而上选股为主,取得了一定的正收益,但由于持有了较多的成长股,影响了收益率。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1.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7%。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未来,我们对A股市场继续持相对乐观态度。当前A股市场总体估值不贵PE15倍,2018年wind一致预期A股盈利增长16%,2018年A股市场继续上行可以预期,但幅度可能会弱于2017,过程也会比2017曲折。货币环境方面,我们认为决策层依然会选择降低M2增速,以回收过去多年超发的货币。所以A股市场在资金方面仍然会延续当前存量博弈的状况,这注定了盈利依然将是股票上升的主要动力,总体上很难出现估值推动行情。市场结构方面,2017年A股市场结构极端分化,这既是实体经济从总量向质量转向的结果,也是龙头公司2016年以前估值被极度压缩的结果,行业白马、大盘蓝筹股在2017年得到了估值和盈利的双击。2018年,A股市场会继续分化,市场主线依然会是盈利和价值驱动,但在结构上不会表现得像2017年这么极端。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2017年A股市场好公司和差公司的分化只是预演,未来还会加剧,因此要聚焦有核心竞争力、有未来的公司。行业空间、行业集中度、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将是我们选择投资标的的首要标准。相对来看,我们认为周期龙头股特别是部分有成长性的周期龙头公司依然存在预期差,除此之外,很多细分子行业的龙头成长股在过去一年中表现不佳,估值开始变得有吸引力。基于上述判断,2018年,我们主要工作将是自下而上选择估值合理的细分行业龙头,组合基本结构会以周期龙头加细分子行业中的龙头成长股为主,同时继续持有较多的金融股作为现金替代品种。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估值委员会、运营部及相关部门。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通常由运营部估值核算岗执行并由业务复核岗复核估值结果,最终由估值核算员与产品托管人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本基金的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秘书部门运营部在收到启动特殊估值程序的请求后,应通过估值核算人员及时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协商,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及材料一并报送全体估值委员会成员;估值委员会应综合考虑投资部门、研究部和运营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有关议事规则讨论审议,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使用特殊估值调整;运营部应当根据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特别估值调整意见执行估值程序,准备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临时公告,并发起信息披露审批流程;监察稽核部应当对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合规审核。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1,755,530.1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26,255.16元。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6 审计报告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高鹤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0469016_H3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7年度财务报表7.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产:--银行存款20,968,593.5268,860,232.08结算备付金4,938,638.4588,787.79存出保证金7,535.453,580.84交易性金融资产28,675,265.7868,622,463.90其中:股票投资7,591,616.008,809,402.70基金投资--债券投资21,083,649.7859,813,061.2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393,566.30932,991.84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197.7099.85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54,983,797.20138,508,156.3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271,143.03128,853.45应付赎回款98.68119,249.39应付管理人报酬74,388.01179,220.44应付托管费12,397.9829,870.08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9,578.0236,609.91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315,000.00135,602.26负债合计682,605.72629,405.53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52,974,936.32136,806,325.73未分配利润1,326,255.161,072,425.04所有者权益合计54,301,191.48137,878,750.77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4,983,797.20138,508,156.30注: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25元,基金份额总额52,974,936.32份。7.2 利润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一、收入4,420,144.843,326,586.971.利息收入2,792,288.591,556,219.17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096,263.861,253,758.41债券利息收入1,641,443.15225,089.12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54,581.5877,371.64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033,547.91234,524.98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187,792.11261,534.30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153,237.95-27,009.3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76,400.00-股利收益75,393.75-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8,923.73-460,151.85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255,384.611,995,994.67减:二、费用2,325,691.011,314,691.081.管理人报酬1,452,203.32947,405.072.托管费242,033.91157,900.84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167,038.4851,891.845.利息支出34,850.0816,511.23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34,850.0816,511.236.其他费用429,565.22140,982.10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094,453.832,011,895.89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94,453.832,011,895.89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36,806,325.731,072,425.04137,878,750.77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094,453.832,094,453.83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83,831,389.41-1,840,623.71-85,672,013.12其中:1.基金申购款1,808,438.2924,801.961,833,240.252.基金赎回款-85,639,827.70-1,865,425.67-87,505,253.37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2,974,936.321,326,255.1654,301,191.48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01,647,172.93-401,647,172.93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011,895.892,011,895.89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64,840,847.20-939,470.85-265,780,318.05其中:1.基金申购款368,062.862,561.86370,624.722.基金赎回款-265,208,910.06-942,032.71-266,150,942.77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36,806,325.731,072,425.04137,878,750.77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7.4 报表附注7.4.1基金基本情况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96号文《关于准予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9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401,647,172.9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6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无。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自2017年11月13日起,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报告期损益均无影响。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无。7.4.6税项(1) 印花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2)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3)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7.4.7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7.4.8.1.1股票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安信证券9,825,772.119.18%--注:安信证券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的关联方,不涉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7.4.8.1.2债券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安信证券1,202.400.01%--注:安信证券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的关联方,不涉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安信证券9,150.779.18%1,008.6710.73%(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2)安信证券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的关联方,不涉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7.4.8.2关联方报酬7.4.8.2.1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452,203.32947,405.07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568,132.22270,006.22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5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7.4.8.2.2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242,033.91157,900.84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9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968,593.5277,157.128,860,232.08138,872.86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7.4.9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承诺事项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2、其他事项(1) 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8,113,466.00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0,561,799.78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余额(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9,150,463.90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59,472,000.0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本基金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或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可交换债券,若出现交易不活跃的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将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根据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期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的情况。(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8投资组合报告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7,591,616.0013.81其中:股票7,591,616.0013.81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21,083,649.7838.35其中:债券21,083,649.7838.35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5,907,231.9747.128其他各项资产401,299.450.739合计54,983,797.20100.00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6,385,306.0011.76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1,206,310.002.22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合计7,591,616.0013.98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126银轮股份140,000.001,372,000.002.532300258精锻科技90,000.001,349,100.002.483002206海利得220,000.001,304,600.002.404600885宏发股份29,000.001,199,730.002.215601336新华保险13,300.00933,660.001.726603868飞科电器11,000.00833,250.001.537002138顺络电子19,700.00326,626.000.608000001平安银行20,500.00272,650.000.50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0885宏发股份2,518,613.761.832000513丽珠集团2,216,618.001.613002215诺普信2,161,584.001.574002126银轮股份2,159,729.001.575002138顺络电子1,992,000.001.446000028国药一致1,966,556.001.437300258精锻科技1,760,962.001.288002206海利得1,682,306.191.229002200云投生态1,606,822.001.1710600525长园集团1,507,306.601.0911002475立讯精密1,481,363.501.0712600594益佰制药1,469,280.001.0713000968蓝焰控股1,376,717.101.0014601166兴业银行1,368,464.000.9915603868飞科电器1,360,452.000.9916600837海通证券1,141,864.240.8317000039中集集团1,037,880.000.7518600132重庆啤酒983,582.000.7119002573清新环境951,279.000.6920300203聚光科技924,801.000.67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0028国药一致2,938,160.002.132600885宏发股份2,918,216.002.123000513丽珠集团2,253,385.201.634002215诺普信2,111,153.001.535000968蓝焰控股1,935,418.661.406600132重庆啤酒1,933,272.001.407000039中集集团1,772,414.001.298600872中炬高新1,744,065.001.269002138顺络电子1,644,012.001.1910002475立讯精密1,606,634.851.1711300203聚光科技1,464,650.151.0612002200云投生态1,448,821.001.0513601166兴业银行1,397,960.001.0114600525长园集团1,395,960.001.0115600594益佰制药1,251,889.000.9116601717郑煤机1,208,480.000.8817600837海通证券1,153,511.000.8418600999招商证券1,011,764.000.7319002032苏泊尔985,268.000.7120002573清新环境979,616.000.71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52,234,672.22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54,821,998.45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4,992,500.009.19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9,778,099.7818.01其中:政策性金融债9,778,099.7818.014企业债券5,791,200.0010.66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521,850.000.96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21,083,649.7838.83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6020816国开08100,0009,778,000.0018.01201956317国债0950,0004,992,500.009.19313654416联通0330,0002,906,100.005.35413672116石化0130,0002,885,100.005.315113011光大转债5,000521,850.000.96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代码名称持仓量合约市值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说明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76,400.00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本基金利用国债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在国债期货投资时,本基金将首先分析国债期货各合约价格与最便宜可交割券的关系,选择定价合理的国债期货合约,其次,考虑国债期货各合约的流动性情况,最终确定与现货组合的合适匹配,以达到风险管理的目标。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8.12.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7,535.45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393,566.305应收申购款197.70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401,299.45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13011光大转债521,850.000.96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443119,582.2520,014,167.1037.78%32,960,769.2262.22%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1,670,292.003.15%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100§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29日)基金份额总额401,647,172.9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36,806,325.73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808,438.29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85,639,827.70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2,974,936.32§11重大事件揭示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11.5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基金。11.6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2年。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60,000.00元。11.7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11.8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1.8.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安信证券39,825,772.119.18%9,150.779.18%-民生证券19,154,412.158.55%8,525.468.55%-海通证券28,389,481.207.84%7,813.097.84%-东吴证券18,122,288.007.59%7,564.347.59%-华创证券17,571,440.487.07%7,051.327.07%-广发证券16,839,135.486.39%6,369.336.39%-方正证券16,300,137.005.88%5,867.455.88%-中信建投证券36,298,639.765.88%5,865.895.88%-东兴证券15,784,884.855.40%5,387.505.40%-国信证券15,760,641.105.38%5,364.895.38%-国元证券25,456,301.015.10%5,081.435.10%-申银万国14,569,508.264.27%4,255.594.27%-东方证券14,260,268.003.98%3,967.523.98%-瑞银证券24,092,044.603.82%3,810.863.82%-国金证券13,830,009.503.58%3,566.883.58%-长江证券12,446,931.002.29%2,278.802.29%-中信证券21,848,708.001.73%1,721.681.73%-东北证券11,584,000.301.48%1,475.181.48%-华泰证券21,574,299.001.47%1,466.171.47%-兴业证券11,218,062.001.14%1,134.391.14%-平安证券11,125,548.001.05%1,048.191.05%-浙商证券11,004,158.870.94%935.170.94%-11.8.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安信证券1,202.400.01%----民生证券83,187.000.61%41,000,000.0062.12%--东吴证券--5,000,000.007.58%--方正证券11,462,147.4583.56%10,000,000.0015.15%--东兴证券99.780.00%----申银万国280,713.002.05%----长江证券1,582,945.0511.54%10,000,000.0015.15%--华泰证券307,548.402.24%----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2、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交易所权证交易。3、本基金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70712-2017123120,004,277.77--20,004,277.7737.76%产品特有风险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而直接导致触发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及清算条款,对本基金的继续存续产生较大影响。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包括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暂停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基金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