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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27 19:11:30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3月18日17:00止。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2018年3月19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终止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实施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关于终止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实施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即2018年3月19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2018年3月2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的《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2.1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主代码003941交易代码003941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9日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4,854,060.14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3941003942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24,730,515.62份123,544.52份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稳健的投资回报。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其投资价值和成长能力,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3、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策略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来利率变动走势,自上而下地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并结合信用分析等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品种,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谨慎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6、权证投资策略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尽力减少组合净值波动率,力求稳健的超额收益。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合约选择,谨慎地进行投资,旨在通过股指期货实现组合风险敞口管理的目标。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李永梅卿苗联系电话021-31081600转020-28019512电子邮箱xinxipilu@gtfund.comqingmiao@grcbank.com客户服务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95313传真021-31081800020-28019340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tfund.com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及基金托管人住所§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期间数据和指标2017年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本期已实现收益18,255,699.876,777.8243,763.638.53本期利润18,259,092.593,154.62224,830.8621.10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6380.06970.00110.0015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6.21%6.64%0.11%0.15%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7.63%7.45%0.11%0.15%3.1.2期末数据和指标2017年末2016年末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7750.07610.00020.0006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6,646,011.06132,949.71200,237,907.7813,901.4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7751.07611.00111.0015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1.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3.11%0.24%1.96%0.40%1.15%-0.16%过去六个月5.10%0.20%4.25%0.35%0.85%-0.15%过去一年7.63%0.15%8.60%0.32%-0.97%-0.17%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7.75%0.14%5.74%0.34%2.01%-0.20%2.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3.09%0.24%1.96%0.40%1.13%-0.16%过去六个月4.93%0.20%4.25%0.35%0.68%-0.15%过去一年7.45%0.15%8.60%0.32%-1.15%-0.17%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7.61%0.14%5.74%0.34%1.87%-0.20%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12月31日)1、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9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2、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9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1、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注:2016年的计算期间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2、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注:2016年的计算期间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截止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2、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截止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0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众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信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樊利安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LOF)、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国泰国策驱动混合、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LOF)、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众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瑞益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监(主持工作)2016-12-09-12年硕士。曾任职上海鑫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2010年7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0月起任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泰淘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月起兼任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兼任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兼任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兼任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任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11月兼任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兼任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0月起兼任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兼任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兼任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众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兼任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兼任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1月起兼任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起兼任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任研究部副总监,2016年1月起任研究部副总监(主持工作)。王琳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睿信平衡混合、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的基金经理2017-08-10-9年博士研究生。2009年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1月起任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6月起兼任国泰睿信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兼任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规范了公司各部门相关岗位职责,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品种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交易行为,严禁利益输送,保证公平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一)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二)公司制定投资授权机制,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三)公司对各投资组合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四)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隔离投资管理职能与交易执行职能,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并在交易执行中对公平交易进行实时监控。(五)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六)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等进行分析,并评估是否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七)公司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对交易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白马蓝筹股相对优势明显。最终上证指数上涨6.56%,深证成指上涨8.48%,创业板指下跌10.67%,大小盘股风格分化明显。从行业来看,食品饮料、家电、消费电子、保险等行业涨幅较大,而传媒、纺织服装等板块跌幅较大。全年来看,宏观经济平稳,但是金融监管加强,十年期国债利率持续上行,低估值、业绩确定性强的蓝筹白马涨幅优势明显。本基金以绝对收益策略为主,保持了一定量仓位参与新股申购,其余资金配置短久期债券以及货币化管理,今年以来取得了较好收益。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在2017年的净值增长率为7.6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8.60%。 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在2017年的净值增长率为7.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8.6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从四季度宏观数据来看,宏观经济整体较为平稳。2017年以来,国内经济政策的重点从稳增长转向防风险和促改革,2018年的基调也将保持一致。我们认为2018年宏观经济将持续平稳:受益于海外经济复苏,出口端有望稳中向好;国内地产投资增速相比2017年预计有所下行,但是下行幅度较小;消费平稳。我们看好以下几个方向:一是确定性较强、具有抗通胀属性的消费股,包括白酒、调味品等;二是基本面向好趋势确立的保险、银行、玻璃等行业;三是成长趋势较为确立、估值具有安全边际的优质地产白马;四是前期跌幅较大、估值具有安全边际的部分成长股。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公司领导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风险管理、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无。§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托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6 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2539号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6.1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我们审计了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和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和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6.3 强调事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清算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剩余资产。因此,上述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6.4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6.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许康玮 魏佳亮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2018年3月23日§7年度财务报表7.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产:--银行存款20,095,330.44150,101,954.22结算备付金5,863.75-存出保证金43,000.28-交易性金融资产899,706.6732,419,726.15其中:股票投资899,706.6732,419,726.15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000,000.0050,000,000.00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10,396.8984,028.78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37,054,298.03232,605,709.15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10,000,000.0032,216,117.53应付赎回款-39.81应付管理人报酬72,983.4672,142.32应付托管费12,163.9212,023.71应付销售服务费11.160.88应付交易费用61,178.7223,575.67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129,000.0030,000.00负债合计10,275,337.2632,353,899.92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24,854,060.14200,026,957.18未分配利润1,924,900.63224,852.05所有者权益合计26,778,960.77200,251,809.2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7,054,298.03232,605,709.15注:1.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的份额净值1.0775元,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的份额净值1.0761元。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总额24,854,060.14份,其中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的份额总额24,730,515.62份,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的份额总额123,544.52份。于2016年12月31日,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的份额净值1.0011元,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的份额净值1.0015元。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总额200,026,957.18份,其中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的份额总额200,013,076.92份,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的份额总额13,880.26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度和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7.2 利润表会计主体: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一、收入21,072,339.20365,454.731.利息收入8,340,835.91184,368.53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324,707.02130,879.48债券利息收入5,615,967.41-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400,161.4853,489.05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2,486,448.10-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2,467,196.09-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683,175.8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702,427.87-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0.48181,079.80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245,285.676.40减:二、费用2,810,091.99140,602.771.管理人报酬1,777,359.9372,142.322.托管费296,226.7412,023.713.销售服务费46.030.884.交易费用256,328.4226,435.865.利息支出38,430.87-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38,430.87-6.其他费用441,700.0030,000.00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262,247.21224,851.96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262,247.21224,851.96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0,026,957.18224,852.05200,251,809.23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8,262,247.2118,262,247.21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75,172,897.04-16,562,198.63-191,735,095.67其中:1.基金申购款295,146,818.743,667,590.19298,814,408.932.基金赎回款-470,319,715.78-20,229,788.82-490,549,504.60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4,854,060.141,924,900.6326,778,960.77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0,026,237.78-200,026,237.78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24,851.96224,851.96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719.400.09719.49其中:1.基金申购款1,999.40-1,999.402.基金赎回款-1,280.000.09-1,279.91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0,026,957.18224,852.05200,251,809.23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周向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向勇,会计机构负责人:倪蓥7.4 报表附注7.4.1基金基本情况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55号《关于准予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00,026,237.3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63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26,237.7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0.3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批准报出。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据《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3月19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发布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3月20日进入财产清算期,详情参见附注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8年3月19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7年度及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和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7.4.4.1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度和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7.4.4.2 记账本位币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1)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股指期货投资、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于本报告期末,各项金融资产以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孰低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股指期货投资、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7.4.4.7 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7.4.4.8 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本基金每一类别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7.4.4.12 分部报告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于2017年12月4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2017年12月4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2、本基金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自2017年12月4日起改为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7.4.6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7.4.7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意大利忠利集团(Assicurazioni Generali S.p.A.)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国泰全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商行”)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7.4.8.2关联方报酬7.4.8.2.1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777,359.9372,142.32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23.611.36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60% / 当年天数。7.4.8.2.2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296,226.7412,023.71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7.4.8.2.3销售服务费单位:人民币元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合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1419.14合计-19.1419.14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合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540.54合计-0.540.54注:支付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20,095,330.44298,617.8650,101,954.2280,323.92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广州农商银行保管,活期存款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定期存款按约定利率计息。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在承销期间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7.4.9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7.4.9.1.1受限证券类别:股票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功认购日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价格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单位: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603161科华控股2017-12-282018-01-05网下新股16.7516.751,239.0020,753.2520,753.25-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878,953.42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0,753.25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32,419,726.15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7年度和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8投资组合报告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899,706.672.43其中:股票899,706.672.43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000,000.0043.18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0,101,194.1954.258其他各项资产53,397.170.149合计37,054,298.03100.00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77,395.410.29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822,311.263.07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合计899,706.673.36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601中国太保19,853822,311.263.072603477振静股份1,95537,027.700.143603161科华控股1,23920,753.250.084603283赛腾股份1,34919,614.460.07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318中国平安8,466,901.004.232600036招商银行3,569,952.001.783600519贵州茅台3,441,522.001.724601166兴业银行3,012,794.201.505600016民生银行2,780,652.001.396601328交通银行2,416,447.001.217601668中国建筑2,087,350.001.048600000浦发银行2,038,297.431.029601288农业银行1,925,702.000.9610600030中信证券1,904,631.000.9511600837海通证券1,722,807.000.8612601169北京银行1,599,068.200.8013600104上汽集团1,584,626.000.7914601012隆基股份1,582,360.000.7915601601中国太保1,533,125.000.7716601766中国中车1,403,690.000.7017601211国泰君安1,315,944.110.6618601988中国银行1,111,887.000.5619601398工商银行1,031,945.290.5220600048保利地产1,027,752.000.51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1318中国平安11,306,338.005.652601398工商银行9,734,283.004.863600887伊利股份8,071,192.164.034600104上汽集团8,066,842.154.035601169北京银行6,568,889.003.286601988中国银行6,385,566.003.197600519贵州茅台4,583,441.002.298600750江中药业4,510,750.002.259600036招商银行3,963,084.001.9810601166兴业银行3,011,530.001.5011600016民生银行2,863,385.001.4312601328交通银行2,426,340.001.2113601012隆基股份2,215,859.001.1114600000浦发银行2,051,644.001.0215600030中信证券2,048,495.001.0216601668中国建筑1,979,177.110.9917601288农业银行1,955,500.000.9818600837海通证券1,658,074.000.8319601766中国中车1,553,443.000.7820601211国泰君安1,305,310.000.65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61,109,411.99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105,096,397.08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8.12.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8.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43,000.28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10,396.89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53,397.17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1603161科华控股20,753.250.08网下新股§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112220,808.1824,688,448.8299.83%42,066.800.17%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154802.24--123,544.52100.00%合计26693,436.3224,688,448.8299.33%165,611.320.67%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6,424.930.03%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6,464.095.23%合计12,889.020.05%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份额级别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0~10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0~10合计0~1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0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0合计0§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项目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A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C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200,012,077.5214,160.26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00,013,076.9213,880.26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295,000,408.89146,409.85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470,282,970.1936,745.59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4,730,515.62123,544.52§11重大事件揭示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3月18日17:00止。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24,688,448.82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24,719,665.94份的99.8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24,688,448.82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决议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终止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实施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关于终止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实施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即2018年3月19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2018年3月2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的《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2017年2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勇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唐建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年11月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变更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对本基金管理人第七届董事会成员进行了调整。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自2017年8月起,马宇阳先生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针对上海证监局于2017年向公司出具的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及说明,并认真完成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能力。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东方证券2165,172,826.96100.00%120,791.09100.00%-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证券公司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交易席位租用标准的,由公司投研业务部门提出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席位的调整意见(包括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等),并经公司批准。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东方证券5,601,576.31100.00%1,451,400,000.00100.00%--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199,999,000.00294,872,580.01470,183,131.1924,688,448.8299.33%产品特有风险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占比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而引发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风险等特定风险。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3月18日17:00止。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2018年3月19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终止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实施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关于终止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实施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即2018年3月19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2018年3月2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的《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