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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28 15:23:28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8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报告期自2017年8月16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华泰柏瑞生物医药混合基金主代码004905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8月16日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47,129,909.5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把握生物医药相关的行业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宏观经济分析基础上,结合政策面、市场资金面等情况,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依据市场不同表现,在大类资产中进行配置,把握生物医药的行业投资机会,保证整体投资业绩的持续性。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陈晖王永民联系电话021-38601777010-66594896电子邮箱cs4008880001@huatai-pb.comfcid@bankof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95566传真021-38601799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huatai-pb.com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7层及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2月31日本期已实现收益4,022,163.72本期利润28,934,061.34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473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4.37%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7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66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66,674,528.50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437 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3.76%1.03%5.18%0.73%-1.42%0.30%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4.37%0.83%6.97%0.61%-2.60%0.2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图示日期为日为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规定的比例。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注:无§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本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4年11月18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东构成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AIGGIC)和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和2%。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华泰柏瑞盛世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丰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丰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积极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消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华泰柏瑞爱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行业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兴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价值精选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嘉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盛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创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富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基金管理规模为826.34亿元。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徐晓杰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16日-11年博士研究生,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6年7月至2007年9月任邦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9月加入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任研究部总监助理。2015年5月起任华泰柏瑞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任华泰柏瑞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0月起任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任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忠实履行基金管理职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投资部和研究部通过规范的决策流程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交易部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合理性进行独立审核,对于场内交易的非组合指令启用投资管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对于场外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对待不同帐户。风险管理部对报告期内的交易进行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 同时对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在不同时间窗(如日内、3 日、5 日)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各基金之间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可能,确保公平交易的实施。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完全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由交易部为公募基金、专户理财和海外投资等业务统一交易服务,为公平交易的实施提供了较好的保障。目前公司公募基金、专户理财和海外投资业务的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其它投资管理部门业务的情况,不同业务类别的投资经理之间互不干扰,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公司机构设置合理,公平交易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投资决策流程完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交易价差分析表明公司旗下各基金均得到了公平对待,不存在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经过对不同基金之间交易相同证券时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报告期内基金之间的买卖交易价差总体上处于正常的合理水平。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异常交易监控与管理办法》对投资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投资部负责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识别和检查,交易部负责对异常交易行为的事中监督和控制,风险管理部及异常交易评估小组负责异常交易行为的事后审查和评估。本报告期内,该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论在二级市场还是在大宗交易或者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中,均没有发现影响证券价格或者严重误导其他投资者等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本基金与公司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没有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同日反向交易。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中国经济增长稳健,通胀温和。12月CPI同比增长1.8%,环比0.2%;12月PPI同比增长4.9%,环比回落0.9%。市场对2018年食品通胀上行的预期有所升温,非食品通胀预期由油价上升而上升。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6%。增速比上年加快0.6个百分点;18年工业增加值有望趋稳,结构性调整仍将继续。2017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同比名义增长7.2%,比2016年下滑0.9个百分点。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速达到19%,比17年提高1.6%。18年预计投资增速缓步下行。2017年我国消费增速10.3%,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2018年预计消费增速仍会保持稳定。 A股市场17年整体平稳小涨,2017年全年,上证A股上涨9.8%,沪深300上涨22.85%,创业板下跌18.18%。 本基金为医药行业基金,成立于2017年8月16日。本基金在医药股上涨过程中完成基金建仓,部分影响到基金净值表现。到17年底,本基金净值上涨4.37%。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3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3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97%。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8年全年来看,需求强劲的消费类行业和受益于结构调整的工业企业仍将是市场关注热点。同时也要注意部分消费行业前期涨幅偏大,估值透支的个股市场调整风险。18年市场整体仍将是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分化行情,我们会一如既往做深做精基本面研究,寻找牛股。 医药行业投资策略上,18年我们相对看好创新药企业的长期发展空间,看好受益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的相关公司,长期看好政策影响相对较小的医疗服务类相关公司,同时我们也看好各细分行业的龙头公司。基金操作上,我们仍将精选个股以追求绝对收益;更加灵活控制仓位以降低系统性风险;进行合理资产配置以实现更好的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2017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的同时,始终将合规运作、防范风险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继续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实时监控、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和人员询问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1)全面开展基金运作合规监察工作,确保基金投资的独立性、公平性及合法合规主要措施有:严格执行集中交易制度,各基金相互独立,交易指令由中央交易室统一执行完成;对基金投资交易系统进行事先合规性设置,并由风险控制部门进行实时监控,杜绝出现违规行为;严格检查基金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通过以上措施,保证了投资运作遵循投资决策程序与业务流程,保证了基金投资组合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确保了基金投资行为的独立、公平及合法合规。(2)开展定期和专项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本年度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开展了对公司基金投资、研究、销售、后台运营、反洗钱等方面的专项监察稽核活动。对稽核中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合规提示函,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对改进情况安排后续跟踪检查,确保各项业务开展合法合规。(3)促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按照相关法规、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的发展的要求,公司法律监察部及时要求各部门制订或修改相应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4)通过各种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本年度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通过对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前合规培训、对全体人员开展行为规范培训、对基金投资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合规培训、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等,有效提高了公司员工的合规意识。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违规情形,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基金估值控制流程,定期评估估值技术的合理性,每日将估值结果报托管银行复核后对外披露。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包括负责运营的副总经理以及投资研究、风险控制、金融工程和基金事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流程。参与人员的相关工作经历均在五年以上。参与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已采用的估值技术相关参数或定价服务均来自独立第三方。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以收益分配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2,973,096.37。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注:无。4.10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注:无。§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是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110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收件人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我们审计了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泰柏瑞生物医药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泰柏瑞生物医药混合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泰柏瑞生物医药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其他事项-其他信息-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华泰柏瑞生物医药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泰柏瑞生物医药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泰柏瑞生物医药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泰柏瑞生物医药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泰柏瑞生物医药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泰柏瑞生物医药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单峰 曹阳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审计报告日期2018年3月26日 §7 年度财务报表7.1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21,751,731.08结算备付金2,859,942.07存出保证金268,437.33交易性金融资产447,707,012.08其中:股票投资437,713,012.08基金投资-债券投资9,994,000.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2,098,937.32应收利息321,543.18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46,720.69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475,054,323.75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618,981.75应付赎回款6,346,960.16应付管理人报酬632,848.44应付托管费105,474.72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477,629.11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197,901.07负债合计8,379,795.25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447,129,909.55未分配利润19,544,618.95所有者权益合计466,674,528.5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75,054,323.75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437元,基金份额总额447129909.55份。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会计主体: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 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一、收入33,955,948.491.利息收入4,945,240.89其中:存款利息收入517,317.86债券利息收入111,133.04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4,316,789.99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3,164,513.01其中:股票投资收益3,145,333.11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19,179.9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911,897.62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934,296.97减:二、费用 5,021,887.151.管理人报酬7.4.8.2.13,507,748.012.托管费7.4.8.2.2584,624.643.销售服务费7.4.8.2.3-4.交易费用731,260.26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198,254.24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934,061.34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934,061.3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11,836,300.57-711,836,300.57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28,934,061.3428,934,061.34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64,706,391.02-9,389,442.39-274,095,833.41其中:1.基金申购款14,695,219.65492,814.5715,188,034.222.基金赎回款-279,401,610.67-9,882,256.96-289,283,867.63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47,129,909.5519,544,618.95466,674,528.5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韩勇______ ______房伟力______ ____赵景云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7.4 报表附注7.4.1 基金基本情况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0号《关于准予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711,516,247.2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79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711,836,300.5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20,053.3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还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参与融资业务。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生物医药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年度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度和2016年12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记账本位币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本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分部报告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于2017年12月26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2017年12月26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自2017年12月26日起改为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该估值技术变更对本基金无影响。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7.4.6 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PineBridge Investment LLC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华泰证券的控股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柏瑞爱建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7.4.8.1.1 股票交易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7.4.8.1.2权证交易注:无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7.4.8.2 关联方报酬7.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3,507,748.01-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2,378,195.71-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 当年天数。7.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584,624.6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7.4.8.2.3 销售服务费注:本期无数据。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注:无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注: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8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银行21,751,731.08400,050.0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注:无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注:无7.4.9 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7.4.10.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成功认购日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价格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单位: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603161科华控股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5日新股未上市16.7516.751,23920,753.2520,753.25-002923润都股份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5日新股未上市17.0117.0195416,227.5416,227.54-603080新疆火炬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3日新股未上市13.6013.601,18716,143.2016,143.20-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估值单价复牌日期复牌开盘单价数量(股)期末成本总额期末估值总额备注300730科创信息2017年12月25日重大事项41.552018年1月2日45.718216,863.5634,112.55-002919名臣健康2017年12月28日重大事项35.262018年1月2日38.7982110,311.7628,948.46-注: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无。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无。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437,596,827.0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0,110,185.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437,713,012.0892.14其中:股票437,713,012.0892.14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9,994,000.002.10其中:债券9,994,000.002.10 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4,611,673.155.188其他各项资产2,735,638.520.589合计475,054,323.75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528,600.000.11B采矿业--C制造业353,004,235.5475.64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615,143.201.20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26,788,754.545.74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957.940.00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4,112.550.01J金融业16,008,200.003.43K房地产业5,760,000.001.23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4,100.000.02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29,851,908.316.40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合计437,713,012.0893.79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0056中国医药1,311,30032,638,257.006.992600276恒瑞医药468,79432,337,410.126.933600521华海药业998,92030,087,470.406.454600196复星医药610,90027,185,050.005.835600062华润双鹤957,94023,709,015.005.086000661长春高新121,69022,269,270.004.777600867通化东宝877,48820,085,700.324.308000513丽珠集团253,02016,813,179.003.609600566济川药业389,90014,874,685.003.1910603707健友股份510,50014,411,415.003.09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0056中国医药34,427,861.107.382600276恒瑞医药28,028,076.226.013600521华海药业26,046,021.405.584600062华润双鹤22,583,003.044.845600196复星医药21,434,768.004.596000513丽珠集团19,328,904.424.147000661长春高新18,003,974.903.868600867通化东宝17,160,672.433.689600703三安光电17,148,041.883.6710000963华东医药15,924,877.003.4111600566济川药业15,325,657.003.2812603707健友股份13,375,370.002.8713000538云南白药12,549,388.682.6914002007华兰生物12,449,568.332.6715603233大参林12,217,597.132.6216002223鱼跃医疗12,217,550.922.6217000756新华制药11,908,777.502.5518600585海螺水泥11,434,342.962.4519000786北新建材10,324,407.172.2120002422科伦药业10,176,462.002.18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其他交易费用。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0963华东医药14,981,765.033.212002007华兰生物11,251,324.862.413002422科伦药业11,070,454.652.374000333美的集团7,289,911.001.565600256广汇能源7,104,900.001.526000513丽珠集团6,829,459.001.467600479千金药业5,730,443.521.238601628中国人寿4,945,010.001.069002110三钢闽光4,260,535.000.9110600285羚锐制药3,931,633.560.8411000597东北制药3,918,340.000.8412600703三安光电2,705,092.090.5813600019宝钢股份2,685,000.000.5814600518康美药业2,158,404.240.4615300558贝达药业1,984,633.000.4316600029南方航空1,672,500.000.3617600056中国医药1,664,348.000.3618600351亚宝药业1,591,664.000.3419601088中国神华1,323,145.000.2820002773康弘药业1,218,397.600.26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其他交易费用。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514,907,038.36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105,276,817.01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9,994,000.002.14其中:政策性金融债9,994,000.002.144企业债券--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9,994,000.002.1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5020715国开07100,0009,994,000.002.1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注:无。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指期货。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8.12.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268,437.332应收证券清算款2,098,937.32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321,543.185应收申购款46,720.69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2,735,638.52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注:无。§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3,164141,317.921,989,151.570.44%445,140,757.9899.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118,008.970.0264%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8月16日 )基金份额总额711,836,300.57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14,695,219.65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279,401,610.67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47,129,909.55 §11 重大事件揭示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2017年7月12日,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吴海云女士成为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8月,陈四清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基金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62000元人民币,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了1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中信证券1--648.700.11%-国都证券1-----中信建投1--55,361.159.70%-东方证券1--25,555.644.48%-安信证券1--14,486.802.54%-华鑫证券1--56,703.659.93%-长江证券1--33,144.015.81%-兴业证券1--40,996.007.18%-东北证券1--41,918.637.34%-光大证券1--27,687.044.85%-银河证券1--55,369.649.70%-广发证券2--90,238.4915.81%-方正证券1--61,748.2610.82%-海通证券1-----国元证券1-----华泰证券1-----华安证券2--67,069.9711.75%- 注:1、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公司应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具备研究实力的证券公司及专业研究机构,向其或其合作券商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公司选择的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相应的业务经营资格; 2) 诚信记录良好,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监管机构重大处罚; 3)资金雄厚,信誉良好。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5)具备研究实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股票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2、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证券研究服务协议。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中信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东方证券------安信证券------华鑫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东北证券------光大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海通证券------国元证券------华泰证券------华安证券------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