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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28 15:23:40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交银增强收益债券基金主代码519729交易代码519729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0日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7,581,503.83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注: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年12月30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表列示的基金合同生效日及本报告列示的基金转型日、转型生效日均指2016年12月30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依据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风险收益特征,分析判断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和股票市场走势。并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预测债券、可转债、新股申购等大类资产下一阶段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业绩比较基准9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品种。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王晚婷田青联系电话(021)61055050010-67595096电子邮箱xxpl@jysld.com,disclosure@jysld.comtianqing1.zh@ccb.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010-67595096传真(021)61055054010-66275853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7年2016年12月30日(转型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期已实现收益33,237.5922,493.85本期利润-64,338.0826,493.85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140.0003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08%0.08%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7年末2016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700.271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7,711,504.0899,968,966.8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701.271注:1、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0.08%0.24%0.09%0.10%-0.17%0.14%过去六个月-0.16%0.27%1.13%0.08%-1.29%0.19%过去一年-0.08%0.20%2.29%0.08%-2.37%0.12%自基金转型起至今0.00%0.20%2.51%0.08%-2.51%0.12%注: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年12月30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表列示的是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每日进行再平衡。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生效日为2016年12月30日。本基金的投资转型期为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2016年12月30日)起的3个月。截至投资转型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注:图示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基金转型当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当年基金转型后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2017年-----2016年-----2015年-----合计-----§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保本混合型、普通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78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于海颖交银增利债券、交银纯债债券发起、交银荣祥保本混合、交银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交银增强收益债券、交银强化回报债券、交银丰盈收益债券、交银丰硕收益债券、交银荣鑫保本混合、交银增利增强债券的基金经理,公司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2017-06-10-11年于海颖女士,天津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学士。历任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其中2007年11月9日至2010年8月30日任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10月29日至2010年8月30日任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6月28日至2013年6月16日任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8月2日至2014年4月24日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8月9日至2014年10月7日任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24日任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8月7日至2014年10月7日任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18日至2014年10月7日任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10月7日任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孙超交银增利债券、交银纯债债券发起、交银荣祥保本混合、交银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交银增强收益债券、交银强化回报债券、交银丰硕收益债券、交银荣鑫保本混合、交银增利增强债券的基金经理,公司固定收益部助理总经理2015-11-072017-06-226年孙超先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高级经理。2013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11月17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11月17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26日至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8月26日至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5日至2017年2月17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月19日至2017年2月17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丰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月30日至2017年2月17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9日至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18日至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1月7日至2016年12月29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1月7日至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1月9日至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2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增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章妍交银荣祥保本混合、交银增强收益债券、交银裕通纯债债券、交银裕兴纯债债券、交银裕盈纯债债券、交银裕利纯债债券、交银启通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经理2015-11-212017-03-312年章妍女士,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学士。9年金融行业证券投资工作经验,历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资深投资经理。201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1日至2016年12月29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月9日至2017年3月3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20日至2017年3月3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9月7日至2017年3月3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裕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4日至2017年3月3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3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裕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3月3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启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王艺伟交银荣祥保本混合、交银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交银增强收益债券、交银强化回报债券、交银荣鑫保本混合的基金经理助理2017-05-24-5年王艺伟女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吉林大学经济学学士、理学学士。2012年-2014年任光大证券研究所宏观分析师。2014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研究部助理总经理。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1)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合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3)公司建立了清晰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层级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组合投资经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4)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5)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通过投资交易监控、交易数据分析、专项稽核检查等,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债券市场收益率经历了大幅上行,原因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基本面方面,2017年年初市场形成经济前高后低的一致预期,但实际始终未能兑现,经济保持了强劲的韧性,特别是在三季度,对于宏观经济预期差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整体收益率水平。通胀方面,虽然CPI保持在低位运行,但环保限产引发的PPI走高,通胀预期抬升不时扰动市场。货币政策与流动性方面,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下,央行保持稳定中性货币政策,超储率维持低位,资金面波动性加大,在缴税等关键时点资金面紧张局面常有发生,资金中枢也随着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上调明显抬升。海外市场方面,美欧央行紧缩政策频出,特朗普减税进程和汇率也时常扰动敏感的债券市场情绪。此外,各项监管政策的出台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情绪。权益市场方面,业绩确定的行业龙头是2017年市场最为青睐的品种:上半年市场相对疲弱,家电、白酒、保险、银行成为资金追逐的主要品种。下半年随着市场对金融监管的担忧缓释以及风险偏好提升,强周期及受事件催化的苹果产业链、通信、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产业以及光伏等板块的龙头标的也有不错的表现。组合操作方面,本组合自2016年年末从保本基金转换到二级债基以来,组合规模变动也较大,因此在操作方面,组合的配置方向逐步转换思路,动态调整组合的整体久期水平,同时降低信用品种的配置比例。权益操作方面,在转换为标准二级债基后,我们结合规模变动情况,动态地进行了仓位配置,关注主要行业包括:消费板块、一带一路主题、新能源汽车、有色等板块。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7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29%。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8年,房地产、基建和出口均显出一定的疲态,我们预计这将带动经济增速逐步下行,对债市形成一定支撑。收益率上行到高位之后具有一定的配置价值,我们关注在降杠杆大背景下金融业务回归本源可能对实体融资产生的影响,继而带来的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此外,美联储持续的紧缩政策带来的美债收益率上行等复杂的外围市场情况、一季度经济数据真空期和通胀回升压力、各项政策落地的力度和节奏以及金融机构的应对行为、市场流动性的波动等负面因素都需要我们持续地跟踪分析,做出应对。权益方面,相较于2017年,宏观基本面对权益市场的边际正向影响下降,部分品种的估值水平已经提升至较高水平,因此本基金在2018年会结合市场整体的估值以及组合的规模变动情况,动态关注高景气度个股,并重点关注部分超跌板块的恢复性行情,细分行业景气度及业绩指标,精选个股,择机配置。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1960号】。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产:银行存款7.4.7.12,026,934.816,143,451.03结算备付金585,045.21223,160.02存出保证金34,506.1939,639.09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43,340,662.609,957,000.00其中:股票投资4,037,661.00-基金投资--债券投资39,303,001.609,957,000.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7.4.7.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1,400,000.0087,000,000.00应收证券清算款87,095.053,015,722.20应收利息7.4.7.5825,710.2666,248.39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7.4.7.6--资产总计48,299,954.12106,445,220.7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7.4.7.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237,815.08-应付赎回款-6,109,563.03应付管理人报酬29,551.66128,682.92应付托管费8,443.3521,674.74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7.4.7.7172,639.9591,691.42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7.4.7.8140,000.00124,641.77负债合计588,450.046,476,253.88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7.4.7.937,581,503.8378,679,121.31未分配利润7.4.7.1010,130,000.2521,289,845.54所有者权益合计47,711,504.0899,968,966.85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8,299,954.12106,445,220.73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70元,基金份额总额37,581,503.83份。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 利润表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附注号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2月30日(转型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一、收入1,260,580.1425,207.821.利息收入2,347,143.2119,669.2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142,012.79269.40债券利息收入2,171,687.751,183.56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33,442.6718,216.30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992,190.14-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2305,308.09-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7.4.7.13-1,300,877.4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7.4.7.15--股利收益7.4.7.163,379.20-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7.17-97,575.674,000.00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83,202.741,538.56减:二、费用1,324,918.22-1,286.031.管理人报酬414,616.441,911.912.托管费118,461.98546.26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7.4.7.19478,470.56-5.利息支出128,457.66-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128,457.66-6.其他费用7.4.7.20184,911.58-3,744.20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4,338.0826,493.85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338.0826,493.85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8,679,121.3121,289,845.5499,968,966.85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64,338.08-64,338.0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1,097,617.48-11,095,507.21-52,193,124.69其中:1.基金申购款17,798,796.254,724,633.3922,523,429.642.基金赎回款-58,896,413.73-15,820,140.60-74,716,554.33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7,581,503.8310,130,000.2547,711,504.08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2月30日(转型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83,494,667.2422,563,549.12106,058,216.36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6,493.8526,493.85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815,545.93-1,300,197.43-6,115,743.36其中:1.基金申购款---2.基金赎回款-4,815,545.93-1,300,197.43-6,115,743.36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0.000.00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8,679,121.3121,289,845.5499,968,966.85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阮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7.4 报表附注7.4.1基金基本情况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是由原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基金”)转型而来。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0号《关于核准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原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71,771,686.2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83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71,898,528.2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6,842.04份基金份额。 根据原《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本基金转型生效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继续存续并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在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到期安排及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基金因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自2016年12月30日起转型为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原《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同一日起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交易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但会计估计有所变更,详见7.4.5.2。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自2017年11月15日起改为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上海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交烨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7.4.8.2.1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2月30日(转型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414,616.441,911.91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74,989.00675.53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 / 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2月30日(转型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18,461.98546.26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 / 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2月30日(转型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建设银行2,026,934.8127,077.346,143,451.03128,690.1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股票。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4,037,661.00元,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9,303,001.60,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的余额为9,957,0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4,037,661.008.36其中:股票4,037,661.008.362固定收益投资39,303,001.6081.37其中:债券39,303,001.6081.37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400,000.002.90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611,980.025.417其他各项资产947,311.501.968合计48,299,954.12100.00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473,936.000.99C制造业1,893,725.003.97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11,480.001.49J金融业958,520.002.01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合计4,037,661.008.46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600885宏发股份33,9001,402,443.002.942601398工商银行154,600958,520.002.013002410广联达36,300711,480.001.494002035华帝股份16,300491,282.001.035600547山东黄金15,200473,936.000.99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410广联达7,426,600.307.432601166兴业银行6,315,991.006.323600885宏发股份5,259,387.005.264601336新华保险4,715,992.104.725000807云铝股份4,362,782.604.366600525长园集团4,198,013.204.207000002万科A3,945,112.003.958002050三花智控3,741,733.003.749002008大族激光3,547,528.153.5510002405四维图新3,476,030.003.4811000933神火股份3,352,920.003.3512002463沪电股份3,103,098.003.1013600050中国联通2,681,847.002.6814600048保利地产2,572,015.002.5715002185华天科技2,499,238.002.5016600584长电科技2,469,553.002.4717002230科大讯飞2,210,310.002.2118000538云南白药2,027,862.002.0319600703三安光电2,020,782.002.0220601628中国人寿1,885,412.001.89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2410广联达6,797,005.926.802601166兴业银行6,233,701.636.243600525长园集团5,026,054.005.034601336新华保险4,704,664.644.715000002万科A4,208,716.704.216000807云铝股份4,034,031.004.047600885宏发股份3,754,697.223.768002050三花智控3,702,619.523.709002405四维图新3,507,223.003.5110002008大族激光3,471,223.683.4711002463沪电股份2,987,228.652.9912600048保利地产2,808,764.042.8113600050中国联通2,721,017.002.7214000933神火股份2,687,448.602.6915600584长电科技2,539,196.002.5416002185华天科技2,497,553.672.5017002230科大讯飞2,233,712.002.2318000538云南白药2,067,655.842.0719600703三安光电1,982,542.001.9820300316晶盛机电1,910,753.001.91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157,958,638.04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154,123,227.13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18,550,737.8038.88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20,752,263.8043.50其中:政策性金融债20,752,263.8043.504企业债券--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39,303,001.6082.38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18005国开1701161,42015,962,823.8033.46217993417贴现国债34100,0009,833,000.0020.61301030303国债⑶53,2405,103,054.0010.704108601国开170348,0004,789,440.0010.04501010721国债⑺36,0103,614,683.807.58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8.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34,506.192应收证券清算款87,095.05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825,710.26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947,311.50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50574,418.829,012,768.9923.98%28,568,734.8476.02%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271,898,528.2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78,679,121.31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7,798,796.25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58,896,413.73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7,581,503.83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2017年9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聘任纪伟为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期审计费为70,000元,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16年“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专项检查后采取责令改正的要求,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认真制订并落实了整改计划,按照要求完成了改进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827,573.843.15%9,152.463.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785,098.000.25%731.170.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5,488,542.8217.78%51,676.5417.78%-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210,766.001.67%4,852.711.6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4,764,223.001.53%4,436.901.5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397,288.941.41%4,095.221.4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3,692,427.5714.00%40,690.6814.0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8,473,280.8512.33%35,830.3012.3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6,315,394.6911.64%33,820.2511.6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8,611,552.319.17%26,646.319.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5,572,710.088.19%23,815.988.19%-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24,031,996.657.70%22,380.917.7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2,089,288.187.08%20,571.417.0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11,427,260.000.46%1,329.240.4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395,450.243.65%10,612.603.65%-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01,999.272.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8,000.001.07%47,500,000.004.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838,063.2012.72%12,211,000.001.08%--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74,520.004.8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542,301.470.82%133,000,000.0011.7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5,008.000.26%494,000.000.0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342,920.9710.86%8,454,000.000.7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208,241.8410.25%78,400,000.006.9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527,365.995.62%214,300,000.0018.8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537,915.535.62%452,800,000.0039.8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280,513.0524.17%6,200,000.000.55%--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403,426.081.82%3,000,000.000.2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65,606.501.85%101,100,000.008.9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31,134,829.5416.62%16,500,000.001.4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26,090.131.29%9,000,000.000.7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2,200,000.004.60%--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7/1/1-2017/12/3120,000,800.00-20,000,800.00--产品特有风险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如该类投资者集中赎回,可能会对本基金带来流动性冲击,从而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将加强流动性管理,防范相关风险,保护持有人利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