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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29 19:32:52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1.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基金主代码00221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4月28日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28,648,843.35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对国家政策导向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在沪深港三地证券市场中优选出具备估值优势或成长潜力的公司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财政货币政策分析、不同行业发展趋势等分析判断,采取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比较不同证券子市场和金融产品的收益及风险特征,动态确定基金资产在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制定并适时调整国内A股和港股两地股票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1)A股投资策略本基金对于国内A股选择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在行业发展趋势中选择具有优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1)行业精选策略本基金主要从宏观经济周期和行业生命周期两个层次来分析不同行业的周期性属性。本基金基于“投资时钟理论”对宏观经济周期进行分析,根据不同行业在宏观经济周期各阶段的表现进行最优配置。本基金还将根据行业本身的生命周期分析,重点加强对成长期行业和成熟期行业的配置。2)股票精选策略本基金对精选行业内的个股选择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择其中具有优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①定量方式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②定性方式本基金主要通过实地调研等方法,综合考察评估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重点投资具有较高进入壁垒、在行业中具备比较优势的公司,并坚决规避那些公司治理混乱、管理效率低下的公司,以确保最大程度地规避投资风险。(2)港股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仅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重点挑选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的主题,然后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重点投资于受益于经济结构转型及相关主题且具备估值优势的股票。1)主题及行业发掘本基金通过投资研究团队持续关注政府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因素、产业振兴计划等政府政策导向来发掘具有以下特性的行业:具有长期可持续增长模式/享有强劲的长期增长;具有高进入壁垒和健康的竞争格局;受益于政策支持;新兴行业以及有升级潜力的行业;具有催化剂的行业。2)股票精选策略对上市公司进行系统性分析,其中主要关注:①采用预期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及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等方法优选出财务透明稳健、管理出色且成长性较好的个股。②低估值、相对于A股折价或股价没有充分反映投资价值的、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③相对于A股较为稀缺或具有独特投资属性的公司。④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具备高成长性的企业。⑤具有股价催化剂、具有估值重估潜力的股票。3、债券投资策略(1)久期配置:基于宏观经济趋势性变化,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2)期限结构配置:基于数量化模型,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3)债券类别配置/个券选择:主要依据信用利差分析,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个券选择:基于各个投资品种具体情况,自下而上的资产配置。个券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相对价值原则:同等风险中收益率较高的品种,同等收益率风险较低的品种。流动性原则:其它条件类似,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品种。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5、权证投资策略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将运用期权估值模型,根据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正股价格走势,并结合本基金的资产组合状况进行权证投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X45%+恒生指数X45%+中证全债指数X1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王莉贺倩联系电话021-38429808010-66060069电子邮箱wangl@zhfund.comtgxxpl@ab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9788、021-3878978895599传真021-68419525010-6812181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zhfund.com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7年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1日2015年本期已实现收益15,341,733.10-34,841.48-本期利润73,944,286.881,622,729.09-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38230.0166-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44.33%9.80%-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7年末2016年末2015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400.0123-期末基金资产净值774,029,626.83187,798,852.46-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4641.098-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28日生效。注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注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7.22%1.17%6.09%0.66%1.13%0.51%过去六个月23.71%1.06%11.70%0.59%12.01%0.47%过去一年44.33%0.91%25.66%0.52%18.67%0.39%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58.47%0.84%30.42%0.61%28.05%0.23%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指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注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45%+恒生指数×45%+中国全券指数×10%,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沪港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股票资产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还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因此,我们选取市场认同度很高的沪深300指数、恒生指数和中国全债指数作为计算业绩基准指数的基础指数。我们根据本基金在一般市场状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来确定本基金业绩基准指数加权的权重,选择45%作为基准指数中沪深股票资产所代表的长期平均权重,同样选择45%作为基准指数中港股资产所代表的长期平均权重,并选择10%作为债券资产所代表的长期平均权重,以使业绩比较更加合理。本基金业绩基准指数每日按照45%、45%、10%的比例对基础指数进行再平衡,然后得到加权后的业绩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注:上图中2016年度是指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相关数据未按自然年度进行折算。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20171.200048,909,582.125,801,581.0354,711,163.15注:-2016----注:-合计1.200048,909,582.125,801,581.0354,711,163.15注:- §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基金管理人自2004年3月18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强大的投研团队、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规范、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管理证券投资基金33只。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林翠萍本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8日-19年林翠萍女士,美国斯克兰顿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助理,京华(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自营部交易员,保诚(瀚亚)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富鼎(中国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研处协理,联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华南永昌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经理,金鼎(联博)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华顿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深经理,未来资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经理。2015年8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投研中心拟任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姚晨曦本基金基金经理、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8日-10年姚晨曦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曾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二级分析师。2009年5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分析师、分析师兼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4月至今任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从投研决策内部控制、交易执行内部控制、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股票、债券、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进行全程公平交易管理。投研决策内部控制方面:(1)公司研究平台共享,基金经理和专户投资经理通过研究平台平等获取研究信息。(2)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分管投资副总及投资总监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交易执行内部控制方面:(1)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研究报告独立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应遵循公平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特殊情况,制度规定需书面留痕。(2)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力求保证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交易原则得以落实。(3)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数被动投资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4)债券场外交易,交易部在银行间市场上公平公正地进行询价,并由风控稽核部对询价收益率偏离、交易对手及交易方式进行事前审核。(5)在特殊情况下,投资组合因合规性或应对大额赎回等原因需要进行特定交易时,由投资组合经理发起暂停投资风控阀值的流程,在获得相关审批后,由风控稽核部暂时关闭投资风控系统的特定阀值。完成该交易后,风控稽核部立即启动暂停的投资风控阀值。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方面:(1)公司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2)公司对所有组合本报告期内日内、3日、5日同向交易数据进行了采集,并进行两两比对,对于相关采集样本进行了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0的T分布检验。(3)对于不同时间期间的同组合反向交易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异常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机等进行综合分析。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遵循《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整体上贯彻执行制度约定,加强了对投资组合公平交易的事后分析,(1)对于两两组合的同向交易,我们从日内、3日、5日三个时间区间进行假设价差为零,T分布的检验,对于未通过假设检验的情况,公司结合比较两两组合间的交易占优比、采集的样本数量是否达到一定水平从而具有统计学意义、模拟利益输送金额的绝对值、模拟利益输送金额占组合资产平均净值的比例、模拟利益的贡献率占组合收益率的比例、两两组合的持仓相似度及两两组合收益率差的比较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比较。(2)对于两两组合的反向交易,公司采集同一组合对同一投资品种3日内反向交易;两两组合对同一投资品种3日内反向交易;并结合市场该投资品种的总成交量进行综合分析。(3)对于公司制度规定的异常交易,相关组合经理均根据制度要求提交审批单并书面留痕。综合而言,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发现组合存在有可能导致重大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情况。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风控稽核部均根据制度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全球股市基本上呈现牛市上涨格局,主要还是来自经济的全面向好,企业盈利增长的加速上行。过程中,虽然一度出现如西班牙加泰罗尼亚问题、叙利亚及北朝鲜在内的地缘政治紧张情势升高、美国联准会持续升息、缩表预期等等不确定因素的干扰,也没有改变全球股市上升的趋势,因为全球经济的复苏强化了投资信心,导致风险偏好持续高涨。报告期内,本基金总体选股主轴仍然坚持以企业的商业模式具备中长期竞争优势的投资思路,期间随着企业盈利的回升,股价持续跟着水涨船高;另外,供给侧改革的政策奏效,港股企业盈利的全面上升,也推动了港股估值的修复,基金净值也随之走扬。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1.464元(累计净值1.584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4.33%,高于业绩比较基准18.67个百分点。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8年,基本面上,美国税改法案正式落地,预期将激励企业投资意愿,带动经济持续增长,提升进口需求,利好全球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港股市场也受益于企业盈利增长和交易所制度改革红利。预计香港股市18年企业盈利仍将有10-15%的增长幅度;制度改革方面,港交所修改香港上市规则:1、允许尚未盈利或者没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去香港上市;2、允许同股不同权。具体细则可能明年一季度出台,这是24年以来港交所做的最大一次修改;此外,H股全流通,依市值计算约占港股8.5%左右,对市场的压力不大,但加速沪、港、深三地市场的一体化。规则的修改将显著提升港交所的吸引力,有利于吸引企业赴港上市,对港股的估值也有推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们对港股整体市场中长期相对乐观的看法信心。 预期港股今年最大的风险点来自于海外市场,特别是美国通货膨胀会不会超预期,如果超预期可能导致美国货币政策超预期上行,即利率上行的速度和幅度超过市场预估。但我们认为美国通货膨胀超预期的可能性不高,主要在于目前劳动参与率并不高,工资大幅上涨的机会不大;另外,油价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也不高,因为美国潜在的页岩油供给,将扮演一定程度压抑油价的功能。 总体上,美国内部和外部推动通货膨胀超预期上升的概率不高,即风险存在,但概率不高。因此,我们对香港股市2018年总体的走势判断,还是比较审慎乐观看待。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报告期内,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监察稽核部门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常规稽核、专项检查和系统监控等方法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检查,推动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 管理人各项业务能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制度、管理人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各项业务规范流程,运行符合合法性、合规性的要求,主要内控制度基本有效。 在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与完善,推动各部门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确保制度对各项业务和管理环节的全覆盖、提高制度和流程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开展基金法律法规和管理人内部各项基本制度的培训学习工作,树立员工规范意识、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形成员工主动、自觉进行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文化,构建主动进行管理人内部风险控制和自觉接受监察稽核的平台。(3)全面开展基金运作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基金销售、投资的合法合规。通过电脑监控、现场检查、人员询问、重点抽查等方法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保证了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4)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管理内部严格推行风险控制自我评估制度。通过各部门的参与和自我评估,明确了各部门的风险点,对控制不足的风险点,制订了进一步的控制措施。(5)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与基金投资业务相关的定期监察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会。 管理人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2018年我们将继续紧紧抓住风险控制和合规性两条主线,构建一个制度修订规范化、风险责任岗位化、风险检测细致化、风险评估科学化的长效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基金合法合规运作。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分管运营副总担任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委员有风险控制总监、监察稽核负责人、基金会计负责人、相关基金经理等。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提出基金估值流程及估值技术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2017年12月20日实施了利润分配,实际分配金额为54,711,163.15元。§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托管人认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认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是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1372718_B3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收件人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其他信息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徐艳 朱昀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审计报告日期2018年3月23日 §7 年度财务报表7.1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155,664,219.0433,209,761.63结算备付金14,203,166.981,139,671.05存出保证金122,499.547,320.42交易性金融资产662,804,947.33155,145,261.00其中:股票投资662,804,947.33155,145,261.00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42,595.097,081.43应收股利10,103.5610,103.56应收申购款673,399.8824,573.94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833,520,931.42189,543,773.0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49,542,300.441,009,957.87应付赎回款8,365,435.5259,586.19应付管理人报酬833,218.47241,918.43应付托管费138,869.7540,319.75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536,668.66102,986.98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74,811.75290,151.35负债合计59,491,304.591,744,920.57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528,648,843.35171,057,867.76未分配利润245,380,783.4816,740,984.70所有者权益合计774,029,626.83187,798,852.46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33,520,931.42189,543,773.03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464元,基金份额总额528,648,843.35份。 7.2 利润表会计主体: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一、收入80,596,524.263,487,167.711.利息收入453,040.08274,982.03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01,422.96194,251.54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51,617.1280,730.49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20,073,666.64209,902.88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7,168,449.76-177,544.53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47,180.55股利收益2,905,216.88340,266.86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8,602,553.781,657,570.57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467,263.761,344,712.23减:二、费用 6,652,237.381,864,438.621.管理人报酬7.4.8.2.13,919,453.031,041,824.552.托管费7.4.8.2.2653,242.25173,637.423.销售服务费7.4.8.2.3--4.交易费用1,708,496.37333,495.23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371,045.73315,481.42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3,944,286.881,622,729.09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3,944,286.881,622,729.0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71,057,867.7616,740,984.70187,798,852.46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73,944,286.8873,944,286.8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57,590,975.59209,406,675.05566,997,650.64其中:1.基金申购款664,488,252.83346,122,348.371,010,610,601.202.基金赎回款-306,897,277.24-136,715,673.32-443,612,950.56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54,711,163.15-54,711,163.15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28,648,843.35245,380,783.48774,029,626.83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21,570,748.81-221,570,748.81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1,622,729.091,622,729.09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50,512,881.0515,118,255.61-35,394,625.44其中:1.基金申购款165,229,677.9020,961,603.65186,191,281.552.基金赎回款-215,742,558.95-5,843,348.04-221,585,906.99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71,057,867.7616,740,984.70187,798,852.4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杨皓鹏______ ______宋宇______ ____周琳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7.4 报表附注7.4.1 基金基本情况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745号《关于准予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于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4月22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21,530,126.56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16]第43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1,570,748.8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0,622.2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45%+恒生指数×45%+中证全债指数×1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自2017年12月12日起,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基金本期末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期损益均无影响。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7.4.6 税项7.4.6.1 印花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7.4.6.3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6.5 境外投资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4]81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7.4.7 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代销机构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国洛希尔银行”)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信”)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7.4.8.1.1 股票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国联证券747,552,860.6780.58%168,950,925.3992.23% 7.4.8.1.2 债券交易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7.4.8.1.3 债券回购交易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回购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回购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国联证券40,000,000.00100.00%1,129,000,000.00100.00% 7.4.8.1.4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国联证券--47,180.55100.00%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国联证券607,799.0380.82%445,014.1282.92%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国联证券137,058.8492.94%94,773.5292.02%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7.4.8.2 关联方报酬7.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3,919,453.031,041,824.55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437,484.40208,763.56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1.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7.4.8.2.2 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653,242.25173,637.42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4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5,664,219.04325,045.2233,209,761.63167,715.86注: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52,663.25元(2016年度:人民币19,017.13元),2017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14,203,166.98元(2016年末:人民币1,139,671.05元)。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7.4.9 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注: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流通受限股票。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无抵押债券。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无抵押债券。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7.4.14.1公允价值 7.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7.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662,804,947.33元,无属于第二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6年12月31日,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55,145,261.00元,无属于第二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8年3月23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662,804,947.3379.52其中:股票662,804,947.3379.52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69,867,386.0220.388其他各项资产848,598.070.109合计833,520,931.42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农、林、牧、渔业3,893,310.000.50B采矿业--C制造业18,905,660.332.44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9,407,430.001.22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合计32,206,400.334.16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行业类别公允价值(人民币)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A 基础材料--B 消费者非必需品166,717,329.0021.54C 消费者常用品37,597,875.004.86D 能源--E 金融156,315,486.0020.20F 医疗保健66,184,632.008.55G 工业13,683,910.001.77H 信息技术165,438,944.0021.37I 电信服务9,241,875.001.19J 公用事业--K 房地产15,418,496.001.99合计630,598,547.0081.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700腾讯控股177,20060,138,136.007.77202382舜宇光学科技392,00032,735,920.004.23302318中国平安460,50031,314,000.004.05400175吉利汽车1,377,00031,189,050.004.03501093石药集团1,958,00025,826,020.003.34602018瑞声科技198,50023,131,205.002.99700027银河娱乐413,00021,645,330.002.80800388香港交易所107,40021,528,330.002.78900522ASM PACIFIC230,10020,946,003.002.711000966中国太平825,80020,223,842.002.61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00700腾讯控股40,460,735.9721.54201093石药集团21,420,160.8311.41300522ASM PACIFIC20,600,549.0410.97403968招商银行20,452,243.9610.89500966中国太平20,271,231.0210.79601398工商银行19,794,978.4510.54700388香港交易所18,225,029.069.70800200新濠国际发展17,962,182.549.56902388中银香港17,684,745.229.421001044恒安国际16,591,596.428.831102382舜宇光学(一百)16,405,077.998.741201114BRILLIANCE CHI16,027,301.318.531302318中国平安16,012,900.748.531402202万科企业15,441,044.548.221500688中国海外发展15,428,365.768.221601928金沙中国有限公司14,802,119.337.881702018瑞声科技13,508,752.837.191800425敏实集团13,506,134.237.191900175吉利汽车13,262,390.137.062000027银河娱乐13,197,716.737.032101728正通汽车13,185,309.407.022201478丘钛科技12,382,690.606.592302313申洲国际11,645,668.296.202401336新华保险11,183,154.635.952501177中国生物制药10,990,007.795.852600285比亚迪电子10,920,022.035.812701347华虹半导体10,322,017.545.502800288万洲国际10,131,150.815.392901299友邦保险8,348,076.214.4530601336新华保险8,219,152.004.383100636嘉里物流8,141,111.494.343200941中国移动8,114,683.524.323300268金蝶国际8,017,381.314.273403311中国建筑国际7,609,721.694.05352005石四药集团6,989,595.153.72361186中国铁建6,927,712.993.69370853微创医疗6,662,991.833.55382382舜宇光学(一百)6,566,672.423.50393988中国银行6,170,348.833.2940603019中科曙光5,444,767.002.90413328交通银行5,348,636.052.8542002466天齐锂业5,187,296.222.76430005汇丰控股5,012,759.332.6744002460赣锋锂业4,925,533.172.6245600309万华化学4,874,536.742.6046600887伊利股份4,737,217.002.5247600346恒力股份4,622,669.092.4648603659璞泰来4,582,895.002.44492319蒙牛乳业4,496,986.462.39501888建滔积层板4,356,644.502.32511530三生制药4,347,576.862.3252300498温氏股份4,122,095.202.19530939建设银行4,115,274.892.1954000001平安银行3,907,865.002.08注: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股票成本总额是以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列示的,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186中国铁建12,715,476.236.7721336新华保险11,859,613.296.3230700腾讯控股7,561,091.574.034002460赣锋锂业6,739,661.843.5951398工商银行6,640,497.863.546002466天齐锂业5,980,059.003.1873988中国银行5,824,228.843.1082020安踏体育5,784,802.693.0890857中国石油股份5,567,270.142.96102319蒙牛乳业5,407,886.822.88112238广汽集团5,163,934.302.75120005汇丰控股5,027,672.322.68130665海通国际5,018,301.942.67140388香港交易所4,945,694.682.6315000063中兴通讯4,897,886.682.61163968招商银行4,855,175.412.59171999敏华控股4,801,038.352.5618600309万华化学4,769,514.972.54193328交通银行4,766,153.282.54201888建滔积层板4,585,886.642.44210981中芯国际4,580,261.522.44220762中国联通4,553,994.432.42230066港铁公司4,522,295.912.41240669创科实业4,335,635.782.31250939建设银行4,086,274.292.18260175吉利汽车4,062,635.902.16270696中国民航信息网络3,857,420.832.05283969中国通号3,774,048.722.01注:本报告期内,累计卖出股票金额是以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列示的,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元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681,913,052.29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250,024,369.50注:本报告期内,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都是以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列示的,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8.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8.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8.12.1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122,499.54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10,103.564应收利息42,595.095应收申购款673,399.88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848,598.07 8.12.2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8.12.3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8.12.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21,37824,728.64397,172,826.9275.13%131,476,016.4324.8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401,215.160.0759%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4月28日 )基金份额总额221,570,748.81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71,057,867.76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664,488,252.83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306,897,277.24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28,648,843.35 §11 重大事件揭示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间自2017年8月25日起 至2017年9月12日17:00止。2017年9月13日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基金管理人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本次会议议案,基金管理人已将《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进行了完善,将原先沪港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调整为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修订后的《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自2017年9月13日起生效。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免去黄鹏先生总经理职务、聘任杨皓鹏先生担任总经理职务;免去王莉女士督察长职务、聘任杨皓鹏先生担任代理督察长职务。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于2016年8月29日任命史静欣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负责管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因工作需要,余晓晨先生于2017年3月8日不再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管理人改聘了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已预提审计费50,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暂未支付,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国联证券1748,079,934.6780.45%607,799.0380.82%-中金公司2118,048,707.0212.70%92,102.4812.25%-东北证券113,923,024.211.50%10,181.981.35%-华西证券113,123,456.211.41%9,597.221.28%-民生证券211,248,549.121.21%10,475.771.39%-国信证券19,073,162.840.98%8,449.761.12%-光大证券17,252,832.440.78%6,754.540.90%-第一创业证券13,217,233.970.35%2,352.780.31%-西南证券12,163,404.000.23%1,582.070.21%-渤海证券12,021,289.170.22%1,478.180.20%-兴业证券21,690,525.000.18%1,236.300.16%-银河证券2-----长城证券1-----宏源证券1-----安信证券1-----东兴证券1-----中信建投1-----华宝证券1-----长江证券1-----中信证券2-----华创证券2-----新时代证券2-----国泰君安1-----海通证券1-----招商证券1-----中泰证券1-----浙商证券1-----方正证券1-----川财证券1-----平安证券1-----注1:本基金以券商研究服务质量作为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具体评分指标分为研究支持和服务支持,研究支持包括券商研究报告质量、投资建议、委托课题、业务培训、数据提供等;服务支持包括券商组织上门路演,联合调研和各类投资研讨会。根据我公司及基金法律文件中对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并参照我公司券商研究服务质量评分标准,确定拟租用交易单元的所属券商名单;由我公司相关部门分别与券商对应部门进行商务谈判,草拟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汇总修改意见完成协议初稿;报风控稽核部审核后确定租用交易单元。注2:本报告期内新增了中金公司的上海和深圳交易单元,和新时代证券的上海和深圳交易单元。退租了国金证券的上海交易单元。注3: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注4: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注:本基金未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7-1-1至2017-7-1144,602,140.950.0044,602,140.950.000.00%22017-1-1至2017-11-5,2017-11-20至2017-12-2088,265,057.5692,708,848.1388,265,057.5692,708,848.1317.54%32017-12-8至2017-12-200.0096,148,107.910.0096,148,107.9118.19%产品特有风险 1、持有人大会投票权集中的风险 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 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2、巨额赎回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3、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基金持续稳定运作可能面临一定困难。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4、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5、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5000万元,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终止、转换运作方式或与其他基金合并。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