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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30 20:15:27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2.1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基金主代码003214交易代码00321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24日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283,177,633.51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为纯债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类属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张南王永民联系电话020-85102688010-66594896电子邮箱service@efunds.com.cnfcid@bankof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95566传真020-85104666010-665949422.4 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efunds.com.cn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7年2016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期已实现收益141,474,851.0315,545,354.20本期利润69,816,275.68-54,331,221.49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63-0.0173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64%-0.87%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7年末2016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76-0.0087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315,759,216.464,246,255,085.23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760.9913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24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3.2 基金净值表现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0.44%0.05%-1.15%0.06%0.71%-0.01%过去六个月0.44%0.04%-1.30%0.05%1.74%-0.01%过去一年1.64%0.05%-3.38%0.06%5.02%-0.01%过去三年------过去五年------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0.76%0.07%-5.67%0.08%6.43%-0.01%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2016年8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注:1.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2.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67%。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24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24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香港、深圳、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办公场所,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投资人的资产实现持续稳定的保值增值,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易方达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的公司之一,拥有公募、社保、年金、专户、QDII、QFII、RQFII、保险资金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投资业务包括主动权益、指数量化、固定收益、国际投资、多资产投资、另类投资等六大板块,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易方达旗下管理的各类资产规模总计12338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6077亿元;服务各类客户总数6703万户,公募基金累计分红931亿元。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张雅君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3-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06月02日至2017年07月27日)、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2015年02月17日至2017年07月27日)、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6-08-24-8年硕士研究生,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研究员、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李一硕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2016年9月9日至2017年3月6日)、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2015年6月11日至2017年12月29日)、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自2016年9月9日至2017年3月6日)2017-02-15-9年硕士研究生,曾任瑞银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注:1.此处的“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张雅君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李一硕的“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本基金基金经理张雅君因休产假超过30日,在其休假期间,本基金暂由我公司基金经理李一硕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该事项已于2017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按照不同的时间窗口(包括当日内、3日内、5日内),对我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2017年度的同向交易价差情况进行了分析,包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即公募、社保、年金、专户四大类业务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合与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0的T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6次,其中33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全年债券市场收益率在震荡中上行。上半年我国宏观经济走势整体平稳,但央行货币政策的态度有所收紧,尤其是连续两次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使得市场机构对全年后续货币政策继续紧缩的担忧不断提升。2017年初债券收益率自2016年四季度的高点持续回落,1月中旬收益率达到阶段性低点后开始震荡上行。出于对3月资金面紧张的预期,收益率一度突破新高。二季度债券市场波动性依然较大。4-5月份市场在经济仍然稳健的背景下,金融体系去杠杆预期加强以及银行间市场资金利率居高不下,带动收益率持续大幅上升,中短端上行幅度更大,收益率曲线显著平坦化。6月份资金面意外宽松,同时部分经济数据有放缓迹象,共同导致收益率大幅下行。三季度市场资金面维持紧平衡的态势,债券收益率并未随着宏观经济的下滑而回落,反而于8月一度出现震荡上行的态势。由于流动性是市场变动的主导因素,短端品种上行幅度相对较大,收益率曲线形态小幅扁平化。四季度债券市场出现了显著调整。一方面,货币政策保持中性稳健取向,月末、年末资金面紧张仍然频频出现,导致短端收益率易上难下;同时四季度商业银行的配置需求明显偏弱,供需格局处于弱势。另一方面,四季度我国投资及融资增速数据整体保持在偏高水平,“十九大”之后市场对于未来宏观经济走势的乐观预期明显有所增加。最后,随着资管行业新规的出台,显示金融去杠杆的进程仍远未结束,导致市场担忧情绪上升。操作上,组合整体保持平稳的配置结构,杠杆及久期处于中性水平,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下力争保持净值稳健增长。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7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8%。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近年来基建投资在经济整体投资增长中的占比持续攀升,我们认为未来经济在短期内走势受基建投资增速变化的影响仍将较大。总体而言,我们认为目前偏高的基建投资增速短期内仍然可以维持,长期则可能成为未来经济走势的较大不确定性因素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基建投资每年初均显示出较强的季节性增长,因此需重点关注年初基建投资的增速水平。房地产投资短期预计将保持平稳,长期看难有更多增长空间。制造业投资最近几个月从低点持续回升,但目前力度依然较弱,需关注后续的复苏趋势。结合到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看,未来一段时间内货币政策仍然保持中性稳健的取向,金融去杠杆进程带来的影响也将延续,同时债券市场中的配置型需求并没有明显改善的迹象。因此,在宏观经济基本面平稳的背景下,虽然债券收益率绝对水平已经达到历史上的较高分位数位置,但短期内市场的拐点可能仍需等待。年初基建投资增速水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后续处理以及2018年初以来油价攀升带动的后续通胀整体走势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因素。组合将继续保持稳健的配置结构,等待更好的增加久期或提高杠杆水平的机会。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5 托管人报告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6 审计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7年度财务报表7.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产:银行存款1,709,752.38700,290.77结算备付金18,525,290.91-存出保证金49,721.6420,246.10交易性金融资产4,547,616,710.004,461,670,380.00其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4,547,616,710.004,461,670,380.0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62,460,893.69应收证券清算款-405,871.68应收利息94,873,383.6258,435,587.74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300.00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4,662,774,858.554,983,693,569.9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44,609,489.08735,408,874.63应付证券清算款425,963.9114,533.73应付赎回款-29,717.97应付管理人报酬1,098,567.471,079,486.65应付托管费366,189.13359,828.87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26,774.3345,853.64应交税费--应付利息78,658.17350,189.26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410,000.00150,000.00负债合计347,015,642.09737,438,484.75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4,283,177,633.514,283,488,075.93未分配利润32,581,582.95-37,232,990.70所有者权益合计4,315,759,216.464,246,255,085.2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662,774,858.554,983,693,569.98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24日,2016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12月31日。2.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76元,基金份额总额4,283,177,633.51份。7.2 利润表会计主体: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一、收入115,443,636.66-48,717,863.031.利息收入234,362,756.5943,441,940.9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135,439.11455,692.97债券利息收入229,543,378.9641,028,545.34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3,683,938.521,957,702.65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47,261,273.16-22,283,912.69其中:股票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47,261,273.16-22,283,912.6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1,658,575.35-69,876,575.69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28.58684.39减:二、费用45,627,360.985,613,358.461.管理人报酬12,865,921.613,245,804.452.托管费4,288,640.521,081,934.83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60,754.1647,570.435.利息支出27,924,966.321,069,514.29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27,924,966.321,069,514.296.其他费用487,078.37168,534.46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9,816,275.68-54,331,221.49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9,816,275.68-54,331,221.49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24日,2016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12月31日。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283,488,075.93-37,232,990.704,246,255,085.23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69,816,275.6869,816,275.6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10,442.42-1,702.03-312,144.45其中:1.基金申购款780,766.041,121.25781,887.292.基金赎回款-1,091,208.46-2,823.28-1,094,031.74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283,177,633.5132,581,582.954,315,759,216.46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0,586,950.81-200,586,950.81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54,331,221.49-54,331,221.49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082,901,125.1217,098,230.794,099,999,355.91其中:1.基金申购款4,084,016,455.6117,099,433.554,101,115,889.162.基金赎回款-1,115,330.49-1,202.76-1,116,533.25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283,488,075.93-37,232,990.704,246,255,085.23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24日,2016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7.4 报表附注7.4.1基金基本情况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1834号《关于准予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586,950.8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001.9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指引。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除下述事项外,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自2017年12月15日起,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7.4.5差错更正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7.4.6税项(1)印花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2)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7.4.7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基金管理人股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7.4.8.1.1股票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7.4.8.1.2权证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7.4.8.2关联方报酬7.4.8.2.1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2,865,921.613,245,804.45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3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7.4.8.2.2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4,288,640.521,081,934.83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1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单位:人民币元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中国银行-107,939,936.23----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中国银行-158,166,937.46----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无。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银行-活期存款1,709,752.3868,338.58700,290.7726,050.76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关联方名称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发行方式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数量(单位:股/张)总金额------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关联方名称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发行方式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数量(单位:股/张)总金额广发证券11245716魏桥05分销400,00040,000,000.00广发证券13674616南港06分销500,00050,000,000.00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7.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无。7.4.9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00,609,489.08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到期日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张)期末估值总额16021316国开132018-01-0286.69125,00010,836,250.0017020717国开072018-01-0399.52730,00072,649,600.0017021517国开152018-01-0495.55220,00021,021,000.00合计1,075,000104,506,850.00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44,000,000.00元,于2018年1月2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公允价值(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4,547,616,71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6年12月31日: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第二层次4,461,670,38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6年12月31日:同)。(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2)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3)除上述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8投资组合报告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4,547,616,710.0097.53其中:债券4,547,616,710.0097.53资产支持证券--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0,235,043.290.438其他各项资产94,923,105.262.049合计4,662,774,858.55100.00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854,121,000.0019.79其中:政策性金融债854,121,000.0019.794企业债券1,726,527,710.0040.015企业短期融资券150,198,000.003.486中期票据1,394,162,000.0032.30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323,508,000.007.509其他99,100,000.002.3010合计4,547,616,710.00105.37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7020617国开064,700,000455,853,000.0010.56211171425617江苏银行CD2562,000,000190,200,000.004.41317020717国开071,500,000149,280,000.003.46411171820917华夏银行CD2091,400,000133,308,000.003.095170517717青海债061,000,00099,100,000.002.30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8.12.117华夏银行CD209(代码:111718209)为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3月29日,银监会机关针对票据违规操作、掩盖不良、规避监管、乱收费用、滥用通道、违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市场乱象,作出了25件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合计4290万元,其中包括华夏银行。本基金投资17华夏银行CD209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17华夏银行CD209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8.12.2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49,721.64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94,873,383.62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94,923,105.26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22319,207,074.594,282,903,129.8799.99%274,503.640.01%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12,199.970.0003%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项目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0§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24日)基金份额总额200,586,950.8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4,283,488,075.93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780,766.04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1,091,208.46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283,177,633.51§11重大事件揭示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10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3月10日起聘任关秀霞女士担任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副总经理级);于2017年4月19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4月19日起聘任高松凡先生担任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副总经理级)。2017年8月,陈四清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连续2年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10,000.00元。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国泰君安1-----平安证券1-----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无新增交易单元。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国泰君安718,427,351.68100.00%38,905,600,000.0095.70%--平安证券--1,748,373,000.004.30%--§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7年01月01日~2017年12月31日4,282,903,129.87--4,282,903,129.8799.99%产品特有风险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当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如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