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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30 20:15:42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名称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场内简称银华纯债基金主代码161820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8月9日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220,247,295.81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12年9月5日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以信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持有人提供稳健的当期收益和总投资回报。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对信用债券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确定组合久期并进行资产配置,自下而上进行个券的选择,重点对信用债品种的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和定价,同时结合市场的流动性状况,利用市场对信用利差定价的相对失衡,对溢价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杨文辉郭明联系电话(010)58163000(010)66105799电子邮箱yhjj@yhfund.com.cncustody@icbc.com.cn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95588传真(010)58163027(010)66105798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yhfund.com.cn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7年2016年2015年本期已实现收益22,710,874.94144,685,612.1178,235,003.19本期利润44,229,902.1136,966,424.28104,622,850.4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770.00950.1187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64%0.82%10.62%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34%1.76%12.09%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7年末2016年末2015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0,409,711.47152,917,276.81208,918,741.68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4950.03590.1082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332,969,029.474,552,419,624.292,236,966,312.67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921.0671.1593.1.3 累计期末指标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35.72%33.35%31.0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净值表现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0.55%0.05%-1.15%0.06%1.70%-0.01%过去六个月1.39%0.05%-1.30%0.05%2.69%0.00%过去一年2.34%0.06%-3.38%0.06%5.72%0.00%过去三年16.74%0.08%-0.98%0.08%17.72%0.00%过去五年33.80%0.10%1.54%0.09%32.26%0.01%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36.47%0.10%0.57%0.09%35.90%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2017---- 20161.140397,873,738.52143,329,959.39541,203,697.91 20150.55031,789,471.553,659,613.7535,449,085.30 合计1.690429,663,210.07146,989,573.14576,652,783.21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90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生态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5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0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AAA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邹维娜女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0月8日-10年硕士学位。历任国家信息中心下属中经网公司宏观经济分析人员;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助理、自有账户投资经理。2012年10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3年8月7日起担任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9月18日起兼任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月22日起兼任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5月22日至2017年7月13日兼任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3月22日起兼任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11日起兼任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7日起兼任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赵旭东先生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8月18日-6.5年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5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投资管理三部信用研究员,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赵楠楠女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2月25日-7.5年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世德贝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加入银华基金,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边慧女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2月15日-6.5年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加入银华基金,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行制度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集中交易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报备流程。对照2011年8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金管理人使用恒生O3.2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4.3.2.1整体执行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4.3.2.2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国内经济平稳运行。第一、二、三、四季度GDP同比增长分别为6.9%、6.9%、6.8%、6.8%。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长6.6%,比去年加快0.6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2%,比上年回落0.9个百分点,主要受第一产业投资回落明显影响,其中: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4.8%,在12月有所回暖;基建投资同比增长19%,比上年加快1.6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速7.0%,年内缓慢回落,但整体增速比上年加快0.1个百分点。从内需来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10.2%,较2016年回落0.2个百分点,内需较疲弱。从进出口来看,受国内外经济逐步复苏影响,全年进出口扭转连续两年下降局面,人民币计价出口同比增长10.8%,进口增长18.7%。通胀方面,CPI同比上涨1.6%,较去年回落0.4个百分点,PPI同比增速6.3%,月度增速未见明显回落。综合各项经济数据,我们认为经济增长大势平稳,但受房地产和基建投资下行约束,经济增长动力或已趋弱。债券市场方面,2017年债券市场呈熊平走势,主要影响因素为经济基本面超预期平稳,监管政策严格出台、金融去杠杆持续进行,资金面波动较大、维持紧平衡状态。全年收益率上升较快主要在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月初-2月初,受资金面紧张和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上调利率影响,这期间10年国债收益率上升40BP、国开上升50BP;第二阶段,4月初-5月中旬,受一季度经济数据超预期和监管政策出台导致委外赎回预期加强影响,期间10年国债收益率上升40BP、国开上升30BP;第三阶段,10月-11月末,受经济数据较强、同业监管政策传闻和央行维持资金面紧平衡预期影响,市场情绪较差,并造成交易盘踩踏,这期间10年国债收益率上升35BP、国开上升75BP。总体来看,全年国债收益率上行85-115BP,国开债上行115-150BP,短端上行较多,国债表现优于政金债;信用债上行125-145BP,中等久期、高等级上行较多,信用利差水平偏低。从全价收益率来看,全年短久期、低等级信用债表现较好。在本年,本基金根据市场变化做出了调整,根据不同品种的表现优化了持仓结构。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9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38%。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展望2018年,基本面方面,虽然经济增长动力已趋弱,财政支出下滑和融资平台融资政策收紧对基建投资的负面影响将在明年愈加明显,房地产投资将趋缓,但是房地产低库存、2017年土地出让面积较大以及政策性的公租房、棚改等建设投资需求,加之外需继续恢复,国内经济增速将缓慢下行。资金面方面,在控泡沫、防风险的目标下央行货币政策基调可能维持中性偏紧状态,流动性整体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在统一监管政策出台后,后续资管行业各领域的细分政策将会相继出台,金融去杠杆仍在持续。通胀方面,受2017年食品低基数、石油未来预期涨价和医疗服务明年增速下降等综合影响,预计未来通胀将走高,但是幅度仍可控。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状况的分析,本基金认为未来债券市场走势可能呈现震荡格局。策略上,本基金将维持适度杠杆水平,采取中性久期,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配置进行优化调整。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依法对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 产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991,009.47110,726,427.05结算备付金16,424,878.80126,534,577.23存出保证金22,228.7082,243.61交易性金融资产1,341,609,286.904,317,656,713.30其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1,321,687,286.904,317,656,713.3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9,922,000.00-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4,000,000.00应收证券清算款95,875.20-应收利息29,586,378.8792,179,446.30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62,474.6551,349.02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1,388,792,132.594,701,230,756.51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6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3,900,000.00-应付证券清算款-108,502,739.58应付赎回款211,807.3436,052,744.17应付管理人报酬681,160.672,693,146.25应付托管费227,053.58897,715.43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3,775.0039,366.66应交税费435,156.28435,156.28应付利息-26,031.20-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390,181.45190,263.85负债合计55,823,103.12148,811,132.22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1,220,247,295.814,264,718,018.03未分配利润112,721,733.66287,701,606.26所有者权益合计1,332,969,029.474,552,419,624.2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88,792,132.594,701,230,756.51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92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220,247,295.81份。 利润表会计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一、收入67,700,720.8887,675,051.491.利息收入139,117,429.20228,532,024.72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00,217.391,714,394.15债券利息收入136,086,845.82226,278,938.89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420,575.3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209,790.66538,691.68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18,382,477.95-49,844,015.99其中:股票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118,382,477.95-49,844,015.9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519,027.17-107,719,187.83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25,446,742.4616,706,230.59减:二、费用23,470,818.7750,708,627.211.管理人报酬16,295,214.6026,838,456.442.托管费5,431,738.258,946,152.15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23,280.95112,785.815.利息支出1,201,156.1914,278,976.87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1,201,156.1914,278,976.876.其他费用519,428.78532,255.94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4,229,902.1136,966,424.28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4,229,902.1136,966,424.28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264,718,018.03287,701,606.264,552,419,624.29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44,229,902.1144,229,902.11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044,470,722.22-219,209,774.71-3,263,680,496.93其中:1.基金申购款29,997,186.742,155,125.6932,152,312.432.基金赎回款-3,074,467,908.96-221,364,900.40-3,295,832,809.36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220,247,295.81112,721,733.661,332,969,029.47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930,477,979.29306,488,333.382,236,966,312.67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6,966,424.2836,966,424.28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334,240,038.74485,450,546.512,819,690,585.25其中:1.基金申购款4,128,730,919.81683,290,170.704,812,021,090.512.基金赎回款-1,794,490,881.07-197,839,624.19-1,992,330,505.26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541,203,697.91-541,203,697.91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264,718,018.03287,701,606.264,552,419,624.2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凌宇翔______ ____龚飒____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82号《关于核准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8月3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8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944,874,022.8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回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金融债(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政府代为发行的地方债券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无。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无。差错更正的说明无。 税项7.4.6.1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7.4.6.2 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7.4.6.3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股东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股东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股东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子公司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子公司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子公司注: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完成公司增资,新增股东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本基金的关联方。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注:无。关联方报酬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6,295,214.6026,838,456.44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276,008.31536,696.55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6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5,431,738.258,946,152.15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20%/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注:无。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注:无。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工商银行991,009.47214,476.36110,726,427.05503,551.50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注: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无 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注:无。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注:无。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53,900,000.00元,于2018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7.4.10.1 公允价值 本基金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341,609,286.90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上年度末:第一层次人民币0.00元,第二层次人民币4,317,656,713.30元,第三层次人民币0.00元)。(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换(上年度:无)。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上年度:无)。7.4.10.2 承诺事项无。7.4.10.3 其他事项无。7.4.10.4 财务报表的批准本财务报表已于2018年3月28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2基金投资--3固定收益投资1,341,609,286.9096.60其中:债券1,321,687,286.9095.17 资产支持证券19,922,000.001.43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7,415,888.271.258其他各项资产29,766,957.422.149合计1,388,792,132.59100.00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总资产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74,726,000.005.61其中:政策性金融债49,781,000.003.734企业债券1,149,581,286.9086.245企业短期融资券20,092,000.001.516中期票据77,288,000.005.80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1,321,687,286.9099.1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58031715浙滨债800,00076,712,000.005.752148014414苏州相城债890,00073,229,200.005.493158017115邗城建债700,00069,860,000.005.24413611315新燃01500,00049,165,000.003.69510156102015浙交投MTN001500,00048,680,000.003.6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数量(份)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78904617上和1A2200,00019,922,000.001.49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22,228.702应收证券清算款95,875.20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29,586,378.875应收申购款62,474.65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29,766,957.42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3,653334,039.771,150,025,325.4594.25%70,221,970.365.75%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1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736,567.0011.37%2太平资管-建设银行-太平资产乾坤11号资管产品6,070,872.0010.25%3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706,476.009.63%4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7,833.005.08%5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华固定收益增强六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2,953,900.004.99%6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71,646.004.34%7宁波鼎锋海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鼎锋成长17期证券投资基金2,258,548.003.81%8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招商银行1,977,906.003.34%9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01,300.003.21%10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华固定收益增强七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1,769,800.002.99%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13,800.21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9日 )基金份额总额1,944,874,022.83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4,264,718,018.03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29,997,186.74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3,074,467,908.96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220,247,295.81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及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2017年11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封树标先生自2017年11月23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基金的审计机构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90,000.00元。该审计机构已为本基金连续提供了5年的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西藏东方财富证券2----新增2个交易单元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新增2个交易单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新增2个交易单元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64,216,363.0395.70%19,882,800,000.00100.0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339,819.704.3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投资者类别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序号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申购份额赎回份额持有份额份额占比机构12017/01/01-2017/05/161,041,207,024.000.001,041,207,024.000.000.00%22017/05/19-2017/12/31457,123,325.500.000.00457,123,325.5037.46%32017/10/24-2017/12/31354,144,078.200.000.00354,144,078.2029.02%产品特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时,将面临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1)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2)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5000万元,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转型为另外的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丧失继续投资本基金的机会;3)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4)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基金为支付赎回款项而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可能造成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动。同时,巨额赎回、份额净值小数保留位数是采用四舍五入、管理费及托管费等费用是按前一日资产计提,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5)当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再接受该持有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导致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50%的情况下,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所提出的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被拒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某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导致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该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可能被确认失败。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无。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