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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

2018-03-30 20:15:44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28日)起至12月31日止。基金简介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简称信诚鼎泰策略场内简称信诚鼎泰基金主代码16553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28日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442,546.54份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投资策略(一)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18个月内,将灵活运用以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策略为主的多种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2、股票投资策略(1)定向增发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综合研究定增条款和实施定增公司的基本面,构建量化模型,根据模型得到能够在二级市场取得超额收益的股票作为备选池。在定向增发股票锁定期结束后,本基金将根据对股票内在投资价值和成长性的判断,结合股票市场环境的分析,选择适当的时机卖出。同时,择机在二级市场买入定增事件驱动股票。已公告定增预案的股票在定增实施前,往往经历多个环节,其间或隐含投资机会。(2)价值策略本基金将主要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3)成长策略本基金将挖掘内生增长型公司和外延增长型公司。(4)主题投资策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在技术经济效益、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以及国家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下,将不断涌现出的有影响力的投资主题。本基金将通过系统、细致、前瞻性的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等因素研究,发掘具备成长性、具有投资价值的主题行业。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环境,运用基于债券研究的各种投资分析技术,进行个券精选。4、股指期货、权证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构建交易组合。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跟踪债券的价格走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周浩王永民联系电话021-68649788010-66594896电子邮箱hao.zhou@citicprufunds.com.cnfcid@bankofchina.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95566传真021-50120888010-66594942注: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信息披露方式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1期间数据和指标2017年0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期已实现收益1,459,009.72本期利润1,459,009.72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71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07%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7年末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07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440,049.2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993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本基金生效日为2017年7月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净值表现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过去三个月-0.43%0.05%2.31%0.41%-2.74%-0.36%过去六个月------过去一年------过去三年------过去五年------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0.07%0.04%4.20%0.35%-4.27%-0.3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28日)。 2、本基金建仓期自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1月28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其他指标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年度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现金形式发放总额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年度利润分配合计备注2017----本基金本期未分红。合计----本基金最近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自2017年7月28日成立以来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股东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2%。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运作中基金为73只, 分别为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周期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中证信息安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惠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景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主题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鑫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永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理财28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至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惠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智惠金货币市场基金、信诚至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12月12日进入清算程序、信诚至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12月20日进入清算程序、信诚至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7年12月26日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殷孝东本基金基金经理、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28日-15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担任资讯部分析师;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行业首席分析师、研究部执行总经理、研究部运营负责人、投行委能源化工组执行总经理、经发管委执行总经理等职。2016年3月加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行部董事总经理。现兼任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LOF)、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为使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已制订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作为开展公平交易管理的规则指引,制度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对应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在实际的公平交易管理贯彻落实中,公司在公平交易制度的指引下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控制方法。事前管理主要包括:已搭建了合理的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及资产管理业务内的组织架构,健全投资授权制度,设立防火墙,确保各块投资业务、各基金组合投资决策机制的合理合规与相对独立;同时让各业务组合共享必要的研究、投资信息等,确保机会公平。在日常操作上明确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投资的要求与审批流程;借助系统建立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基金风格维度库,规范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市场的操作,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流程文化环境。事中监控主要包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一般情况下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时需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同时原则上禁止同日反向交易,如因流动性等问题需要反向交易须经过严格审批和留档。一级市场、非集中竞价市场等的投资则需要经过合理询价、逐笔审批与公平分配。事后管理主要包括:定期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对反向交易等进行价差分析。同时,合规、审计会对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做定期检查。相关人员对事后评估报告、合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签字确认,如有异常情况将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做信息披露。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7年,A股市场呈现出明显的分化走势,以消费,金融,地产和周期品为代表的价值蓝筹表现抢眼,而前一轮牛市中表现抢眼的中小成长股相对较差,传媒,军工等高估值板块呈现深不见底的下跌趋势。我们认为市场分化是在全球经济逐步复苏,利率攀升的背景下市场投资者对盈利确定性和现金流的严格追求所导致的,其背后的宏观逻辑值得我们深思。 本产品在2018年1月11日从封闭式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金,之前主要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之后投资策略逐步转向为二级市场投资,配置资产类别和仓位控制进一步灵活。本产品配置方向主要集中于向消费升级,大金融和先进制造转变。考虑到从封闭式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大额赎回需求,本产品在打开后保持在较低的仓位,以稳健低波动的大金融和大消费配置为主。报告期内基金业绩的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20%,基金落后业绩比较基准4.27%。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我们认为全球经济复苏进程将逐步加速,可能进入经济过热阶段,以大消费,大金融和周期板块为代表的价值蓝筹的基本面依然处于景气向上进程中。但是由于价值蓝筹个股已经积累了2016-2017年两年的巨大涨幅,短期市场预期的变化可能带来股价的大幅波动,整体市场的波动将会进一步加剧。 同时以创业板为代表成长股经过近两年的调整,部分优质企业估值已经回到相对合理的水平。但是在利率上升周期中,产业链下游面临成本上涨,现金流紧张,盈利前景不确定等问题,大股东与投资者对企业价值的分歧继续加大。一方面大股东不断增持,一方面投资者依然观望并期待右侧机会。我们认为2018年创业板可能迎来长周期底部,更重要的是部分优质的新兴产业成长股已经进入底部左侧布局区域,值得价值投资者深入研究与发掘。具体配置策略上,我们将仍然以价值蓝筹为主要配置方向,但紧密关注新兴产业中优质成长股的机会,兼顾价值“守正”,成长“出奇”的策略。在价值蓝筹上,我们认为在经济逐步走向过热的过程中,股价弹性空间和波动性都存在周期股〉金融股〉消费股的特点。由于2018年市场整体波动较大,我们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仓位,对不同板块做适当轮动,以绝对收益和低波动为努力方向。在成长股筛选上,以储备长期左侧投资品种为主,根据市场整体风格变化的情况逐步增加成长股仓位。优选以5G,半导体,军工等为代表的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同时筛选大股东大比例增持等内在驱动因子较强的个股选择性布局。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7年度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监察稽核制度,公司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开展了一系列监察稽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全年的监察稽核工作总结如下:1、对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不断补充和完善。公司监察稽核部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主要包括投资、销售、风控、产品、电子商务、信息技术、营销策划、运营、监察稽核、子公司等业务范畴。推进了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完善了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2、开展各类合规监察工作。监察稽核部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范内幕交易,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确保基金运作的独立性、公平性及合规性,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3、强化合规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本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监管法规传递给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并对具体的执行和合规要求进行提示。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的教育和监督,并开展法规培训。本年度,监察稽核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4、开展各类内外部审计工作,包括4次常规审计、20项专项检查、协助外部审计师开展审计、配合监管机构完成多项自查工作等。5、完成各只基金及公司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察稽核部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告,并按法律法规规定报监管机构备案。6、牵头开展反洗钱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更新完善了反洗钱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将可疑交易报告及时上报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基金估值程序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格控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估值决策委员会来更有效的完善估值服务。估值决策委员会包括下列成员: 分管基金运营业务的领导(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股票投资负责人、债券投资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主管(委员会秘书)。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运营部、稽核部、投资部、风控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确立和修订须经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行。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的运营部使用估值政策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采用专用的估值业务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账务处理,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中“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确定的规则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2.基金管理人估值业务的职责分工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业务采用双人双岗,所有业务操作需经复核方可生效。 3.基金管理人估值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的后台与投资业务隔离,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或决定估值。 基金经理持续保持对基金估值所采用估值价格的关注,在认为基金估值所采用的估值价格不足够公允时,将通过首席投资官提请召开估值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调整基金管理人所采用的估值政策。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6.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遵循如下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3、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基金利润分配原则。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基本信息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是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0956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收件人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诚鼎泰多策略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信诚鼎泰多策略混合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信诚鼎泰多策略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强调事项-其他事项-其他信息-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信诚鼎泰多策略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信诚鼎泰多策略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信诚鼎泰多策略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信诚鼎泰多策略混合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信诚鼎泰多策略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信诚鼎泰多策略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注册会计师的姓名薛竞赵钰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审计报告日期2018年3月27日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资产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资 产:银行存款953,228.52结算备付金2,931,818.18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贵金属投资-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13,148.89应收股利-应收申购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资产总计3,898,195.59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2017年12月31日负 债: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2,982.50应付管理人报酬184,426.16应付托管费30,737.68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负债240,000.00负债合计458,146.34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3,442,546.54未分配利润-2,497.29所有者权益合计3,440,049.25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898,195.59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993元,基金份额总额3,442,546.54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利润表会计主体: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附注号本期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一、收入3,288,001.361.利息收入3,288,001.3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969,466.37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318,534.99其他利息收入-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贵金属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减:二、费用1,828,991.641.管理人报酬1,330,827.622.托管费221,804.623.销售服务费-4.交易费用-5.利息支出-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6.其他费用276,359.40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59,009.72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59,009.72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22,436,056.26-222,436,056.26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459,009.721,459,009.72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18,993,509.72-1,461,507.01-220,455,016.73其中:1.基金申购款---2.基金赎回款-218,993,509.72-1,461,507.01-220,455,016.73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442,546.54-2,497.293,440,049.2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本报告7.1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吕涛 陈逸辛 刘卓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报表附注基金基本情况 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2431号《关于准予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22,359,202.5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42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22,436,056.2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6,853.6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发布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函》,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8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18 个月(含第 18 个月)后的对应日的期间。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封闭期内以及转换为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投资范围保持不变。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转换为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批准报出。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本基金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未持有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2)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控制的机构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股票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权证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债券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关联方报酬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330,827.62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58,176.57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0% / 当年天数。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期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221,804.62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销售服务费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单位:人民币元关联方名称本期2017年7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中国银行953,228.52103,438.80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通过“中国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转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本报告期末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2,931,818.18元。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其它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无。(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同)。(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 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投资组合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权益投资--其中:股票--2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资产支持证券--3贵金属投资--4金融衍生品投资--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885,046.7099.667其他各项资产13,148.890.348合计3,898,195.59100.00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1、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买入交易。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1、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卖出交易。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单位:人民币1、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买卖交易。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贵金属投资。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投资组合报告附注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金额1存出保证金-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股利-4应收利息13,148.895应收申购款-6其他应收款-7待摊费用-8其他-9合计13,148.89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 份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25413,553.3310,509.130.31%3,432,037.4199.69%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1许晓滨1,000,409.0529.06%2陈治全494,273.6514.36%3黄倩494,138.6514.35%4唐健299,761.938.71%5侯翠琴148,261.844.31%6李鹤贤99,129.232.88%7董建锋98,976.222.88%8束晓琴98,845.732.87%9郭红利98,841.232.87%10张海洋69,192.012.01%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99.2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1、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2、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无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28日)基金份额总额222,436,056.26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218,993,509.72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442,546.54 重大事件揭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于2017年12月13日发布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和《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11月15日起,至2017年12月11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表决于2017年12月1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以2018年1月12日为本基金的份额结转基准日,2018年1月15日正式实施基金转型。自2018年1月15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由“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2017年8月,陈四清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报告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60000元。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安信证券1----本期新增大通证券1----本期新增东方证券2----本期新增国泰君安1----本期新增国信证券1----本期新增海通证券2----本期新增西南证券2----本期新增招商证券2----本期新增浙商证券1----本期新增中信建投2----本期新增中信证券1----本期新增 本基金根据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水平选择专用席位。由研究部牵头对席位候选券商的研究实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候选券商的综合实力,由研究总监和投资总监审核批准。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安信证券------大通证券------东方证券--1,045,000,000.0057.34%--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海通证券------西南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信建投--674,500,000.0037.01%--中信证券--103,000,000.005.65%--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本基金于2017年12月13日发布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和《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11月15日起,至2017年12月11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表决于2017年12月1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以2018年1月12日为本基金的份额结转基准日,2018年1月15日正式实施基金转型。自2018年1月15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由“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18年1月15日起《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生效,原《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