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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5-05 06:52:07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八年五月五日

目录

目录1

1、重要提示2

1.1重要提示2

2、基金概况2

2.1基金基本情况2

2.2基金产品说明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3

4、财务报告4

4.1资产负债表4

4.2清算损益表4

4.3报表附注5

5、清算情况8

5.1资产负债清算情况8

5.2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9

6、备查文件目录9

6.1备查文件目录9

6.2存放地点9

6.3查阅方式10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78号予以注册,于2013年9月13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2月23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本公司于2018年2月24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2月26日,并于2018年2月27日进入清算程序。

2018年3月20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80

交易代码 0002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150,948.9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类别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A类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C类

下属类别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80 000281

报告期末下属类别基金的份额总额 4,325,647.45份 3,825,301.50份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基金管理人对不同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对债券的精选,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不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基金管理人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各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第二个层次是精选个券,通过基金管理人对信用债券、私募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的长期深入跟踪研究,挖掘投资价值被低估的个券,择机配置和交易。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78号《关于核准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06,439,455.76元。

自2013年9月13日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根据《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2月23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2月26日,并于2018年2月27日进入清算程序。

4、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2月26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49,020.69 200,702.40

结算备付金 175,454.55 147,924.28

存出保证金 698.84 14,183.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920,100.00

其中:债券投资 - 7,920,1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 1,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5,578,705.82 -

应收利息 1,142.01 221,518.70

应收申购款 409.28 2,688.72

资产总计 9,505,431.19 9,507,117.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7,739.88 3,875.18

应付管理人报酬 4,111.42 4,944.40

应付托管费 1,370.47 1,648.13

应付销售服务费 957.14 1,074.33

应付交易费用 - 818.28

其他负债 284,300.05 229,300.05

负债合计 298,478.96 241,660.3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8,150,948.95 8,226,447.07

未分配利润 1,056,003.28 1,039,010.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9,206,952.23 9,265,457.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505,431.19 9,507,117.90

注:

1.报告截止日2018年2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8,150,948.95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137元,基金份额总额4,325,647.45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121元,基金份额总额3,825,301.5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4.2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20日(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4,489.21

1.利息收入 4,486.75

2、其他收入 2.46

二、清算费用 19,770.00

1.交易费用 -

2.其他费用 19,770.00

三、清算收益总额 -15,280.79

减:所得税费用 -

减:税金及附加 -

四、清算净收益 -15,280.79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20日止清算期间的活期存款利息,备付金、保证金利息。

2.其他收入系赎回费转换费收入。

3.其他费用:其中银行汇划费70.00元,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实际支付金额与最后运作日账面计提金额的差额为-300.00元,清算律师费用20,000.00元。

4.3报表附注

4.3.1基金基本情况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78号《关于核准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06,439,455.7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58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6,483,271.2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3,815.4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3年8月15日本基金募集首日起,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增发,持有的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信用债券和含权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根据《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2月23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2月26日,并于2018年2月27日进入清算程序。

4.3.2清算原因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份额为:8,801,056.34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从2018年2月27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3.3清算起始日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2月24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2月27号。

4.3.4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4.3.1所述,自2018年2月2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因此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按附注4.3.5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清算基础编制。于2018年2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计量。除本基金于2018年2月26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按照2018年2月26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按2018年2月26日基金资产净值计提的管理费报酬和托管费以及按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计提的销售服务费之前的基金资产净值)计提了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以外,按清算基础编制与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没有其他差异。

此外,本基金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估值和会计核算方法及在财务报表附注4.3.5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4.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3.5.1清算期间

本清算期间为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20日。

4.3.5.2记账本位币

本清算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3.5.3应收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应收款项按照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4应付款项的确认和计量

应付款项按照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5清算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收益按照实际发生的收益金额或未来应收取的款项金额计量。

4.3.5.6清算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或未来应支付的款项金额计量。

4.3.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5、清算情况

5.1资产负债清算情况

自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20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3月20日),各项资产负债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841.66元,尚未收回。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290.38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9.97元,尚未收回。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409.28元。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7,739.88元,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0.05元。款项已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4,111.42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5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370.47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5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957.14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5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284,300.00元,包括应付持有人大会费用,应付审计费,应付信息披露费,应付银行间账户服务费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持有人大会费用人民币30,000.00元,该款项将于取得费用发票日支付;应付审计费人民币85,000.00元,该款项将于取得费用发票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160,000.00元,该款项将于取得信息披露费发票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银行间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9,3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3月20日支付(其中实付9000元,300元已做账面调整)。

5.2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2月26日基金净资产 9,206,952.23

减:2018年2月27日申赎对价 697,847.96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5,280.79

二、2018年3月20日基金净资产 8,493,823.48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8年3月20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8,493,823.48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8年3月21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备查文件目录

6.1备查文件目录

6.1.1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6.1.2关于《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6.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