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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18-06-13 01:48: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开泰富岁月鎏金定期开放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开岁月鎏金定开信用债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和

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3、如在本基金任一开放期到期日日终出现如下情形,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本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200人;

(3)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90%以上份额。

截止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2018年6月12日),本基金出现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90%以上份额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自2018年6月13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八、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db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10-593632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3日